刑事申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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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国家规定了刑事申诉受理和不予受理的规定,也规定了哪些人可以提出刑事申诉以及刑事申诉的时效问题。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刑事申诉不予受理的条件?
一、刑事申诉不予受理的条件 ?。ㄒ唬┒韵铝凶运甙讣纳晁?,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1、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法院裁定驳回的;
2、自诉人提供的证据不充分,法院裁定驳回的;
3、自诉人撤回自诉后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法院裁定驳回的;
4、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法院裁定驳回的;
5、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法院判决后,又以追究其他侵害人责任为由提出申诉的;
6、共同被害人在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后,放弃告诉权利,而对法院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申诉的;
7、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的;
8、自诉人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的;
9、自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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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进入侦查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案卷,申诉律师的达到批准后可以阅卷。进入公诉阶段或审判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所有案卷。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诉人,不能直接查阅本案刑事案卷的,辩护律师在得到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可以查阅有关的案卷。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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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不需要交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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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后具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撤案: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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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诉的主体 有上诉权的人有:(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胤礁骷度嗣穹ㄔ涸谛娴谂芯?、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有上诉权的人的上诉权?! √乇鸸刈ⅲ罕桓嫒说谋缁と撕徒资舨皇前讣牡笔氯?,没有独立的上诉权;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只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则无权上诉?! ?.抗诉的主体 抗诉分为两种:一是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即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二是再审程序的抗诉,即对生效裁判的抗诉?! ∮腥ǘ砸簧笪瓷芯?、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检察院?! √乇鸸刈ⅲ罕缓θ思捌浞ǘù砣嗣挥猩纤呷?。但是,如果其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检察院提出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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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诉不是都能受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受理的。首先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如受处分人已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为提出,其次必须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最后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七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度嗣窦觳煸盒淌滤咚瞎嬖颍?019)》第五百九十四条对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经两级人民检察院办理且省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复查的,如果没有新的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再复查,但原审被告人可能被宣告无罪或者判决、裁定有其他重大错误可能的除外。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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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代理刑事申诉问题来说,一些人可能是不太熟悉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请诉讼代理人为我们解决有关诉讼的问题。那么,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流程怎么走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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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所描述的事实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2.来访者的身份及其案件当事人的关系
3.案件发生的背景
4.案件基本事实
5.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及管辖机关
6.来访者是否可能将案件委托给律师事务所
7.委托人已经为案件做过的工作情况
8.律师认为应当了解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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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案件正式受理之前,律师一般不向委托人过于详细地解答法律咨询
2.得到委托人的委托意向后,律师应当尽快与之讨论收费事宜
3.律师应当鼓励委托人将案件全部诉讼过程予以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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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案件都有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那么法院就不会受理,所以对于刑事申诉也是同理。对于认为判决过重的案件,应当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提出申诉。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缓刑刑事申诉的时效的相关内容,想必大家也很好奇吧,那我们一起看下文吧。
一、缓刑刑事申诉的时效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中找到答案,申诉是有时效限制的。具体来讲,法院应该受理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如果超过两年的话,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出现,否则法院不会再受理了。
其一是原审被告人有可能被宣告无罪;
其二是人民法院未受理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诉;
三就是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除非以上三种情况不受两年限制外,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刑事案件的申诉时效一般为两年。
二、刑事申诉的流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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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国的刑事申诉制度在纠正冤、假、错案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法制建设的进步和现代司法理念的确立,现行刑事申诉制度的不足也逐渐突显。实践中,申诉难、滥申诉、申诉秩序混乱的问题较为突出,不仅造成申诉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而且导致司法资源大量浪费、司法权威受到损害。本文试对我国现行刑事申诉制度的几个问题进行探析,进而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以期对我国的刑事申诉制度作进一步完善。
一、关于刑事申诉的主体
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诉主体包括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范围十分广泛。1996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对刑事申诉的主体作了限制规定,局限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笔者认为,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诉主体范围基本是恰当的,但仍存在以下缺陷。
一、 用“当事人”表述申诉主体不够科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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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法律法规,刑事申诉的被申诉人怎么填你好,需要了解你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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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吗?你好!根据具体情况帮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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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刑事申诉规则,刑事无罪申诉,最高法一直在审理中,是不是最高检在推诿。你好,不排除您说的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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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后不予受理怎么办你好:可以上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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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后不予受理怎么你好,申诉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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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不上诉就不能申诉吗在上诉期内只能上诉,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则只能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