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如何开结婚证明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夫妻关系而言,往往是需要开具结婚证明的,但是会存在很多的意外情况,那么夫妻一方死亡如何开结婚证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一方死亡无法开结婚证明。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姻状态自动消除,结婚证自然失去法律效力。
可以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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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胱优餐畹囊环讲痪「а逦窕蛴信按优形?,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ㄈ┦芩暌陨衔闯赡曜优?,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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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菀陨瞎娑?,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应当中止诉讼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涉及财产纠纷的,等待其继承人表态是否参加诉讼。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未表态,则官司应中止诉讼;二是表态之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如继承人愿意参加诉讼,则将当事人的姓名更换为继承人的姓名,继续诉讼。如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死者也无财产,则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结案处理。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失去了诉讼的资格,即成了精神病患者、弱智或痴呆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其又没有确定监护人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的,应当暂时中止诉讼。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如果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组织终止了,自然是要等待新的组织带替代原组织承受权利义务。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不可抗拒的事由一般是指两种: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政府禁止令等引起的。这些事由是自己无法控制的,也拒绝不了的事。需要提醒的是,一旦不可抗拒的事由消失之后,诉讼是要恢复的。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这种情形可以是“先刑后民”,在一起案件中,既有民事纠纷也有刑事纠纷,一般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处理。比如,甲找乙还款,乙不肯,甲殴打乙至重伤,乙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并提出民事赔偿,则法院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就必须先处理甲殴打乙重伤的刑事案件,根据该案件的结果,再进行民事纠纷处理。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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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非农子女不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能成为遗产。父母过世后该户内除了非农子女没有其他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村集体重新发包。
父母过世后,父母承包的土地经营权一般不可以继承,但该户内的其他人可以继续经营。土地经营权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能成为遗产。父母过世后该户内没有其他人的,土地经营权由村集体重新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