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姐今年已经22岁了,父母对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 昨天20:08
答 你好,双方协商解决
问 复读报名时交了1000块钱,现在不想去那个学校补习了,这1000块钱可... 昨天15:01
答 你好,你可以先去学校沟通下具体情况!
问 打麻将6个月内,说要??詈途辛?,但鉴于有立功表现,被处于???、行政拘留... 昨天08:04
答 大家都在打麻将,为什么处罚您?
问 我和人合伙做了个工地,目前有些合伙不顺工程不顺想咨询 昨天 04:31
答 合伙纠纷可以收集相关合伙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 我是吊车司机卸货的时候工人挂钩不小心摔下来了这是谁的责任 昨天 03:31
答 你好,工人·工作签了劳动合同嘛
问 我进要撞上就紧急左转撞上花坛致使我受伤,请问汽车要付主要责任吗?现在没... 前天 21:02
答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来划分。之后,肇事者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问 对方利用城镇挂靠户来向我老婆借钱可以报警他诈骗吗? 前天 17:42
答 对方如果写假名字,用假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告他诈骗。
? 我是常州的车,在吴江与机动三轮车相撞,我次要责任,因为我是货车,是否可... 1小时前
答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
? 前租客有权赶走现租客吗 2小时前
答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三户连保一方不还但三户都有财产执行局如何执行呢? 3小时前
答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关于服务年限的确定:他们不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但他们都是同一股东。工作调... 昨天23:24
答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对在本单位工作的劳动者给予的...
? XX车营运险,一年交费多少钱 昨天22:35
答你好,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办理
? 我做了一次双眼皮,修了两次也坏了, 昨天20:45
答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 和妻子结婚快一年了,现在离婚了,我的彩礼钱还能回来吗? 昨天20:21
答生活中,有人会对结婚一年后提出离婚彩礼能不能退产生疑问。针对这个问题,...
问 对方拿刀把我砍伤了,我还手把对面打成了轻伤属于正当防卫吗? 前天 09:23
答 具体情况如何?目前事情状态是?
问 你好,两车相撞,同等责任,我方4人受伤,他方没有事,医疗费用要自己个人... 前天 06:04
答 你好,对方在交强险责任内优先赔偿,不足部分在商业险合同范围内赔偿,其余...
问 网络诈骗被骗500元能追回吗 前天 23:46
答 您好,遇到网络诈骗,首先要及时报警处理,才有可能追回被骗损失。如果遭受...
问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同行,非机动车在前,机动车在后,因非机动车突然掉头准备... 前天 21:02
答 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或者依据的结果不服,你可以在拿到认定书3天内向...
问 你好,我们双方同意离婚,没有财产和孩子纠纷,但是他在外地没办法去,我寄... 前天 18:04
答 不可以的,民政局必须要亲自去,而且有冷静期一个月的,您可以委托我们律师...
问 申请公租房,名下有二手车,车没有发票可以申请吗? 前天 17:29
答 申请人名下有车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但车辆及其他财物总体价值高...
问 你好就是我今年参加了统招录取了没有退档明年还可以在单招吗 前天 17:22
答 你好,建议你向有关组织考试部门进行了解相关政策。
赣州地区
于都县律师案例
2016-10-180次
在公安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通过会见了解基本案情后,在假设犯罪嫌疑人供述符合客观事实的前提下,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本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曾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理由如下:一、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寻衅,是故意找事挑衅;滋事,是惹事、制造纠纷。寻衅滋事罪是从旧刑法中的流氓罪分解而来的,要求行为人具有“流氓动机”,此罪在主观方面中只能是故意,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出于逞强斗狠、耍威争霸或开心取乐、寻求刺激等不健康动机而实施的犯罪。因此,本罪在动机上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必须出于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者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并没有此种犯罪故意。本案是因曾某等与“绿中源”公司民事补偿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而引发的,民警多次调解仍未解决,曾某等便想在对方路途中要求再次协商解决。犯罪嫌疑人一贯表现良好,一直以来都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而非地痞流氓,从来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犯罪嫌疑人虽因无知采取了错误的方法表达诉求,但其主观上始终是想要与对方协商民事补偿问题,没有任何逞强斗狠、耍威争霸、寻求刺激等流氓动机??杉?,本案并非无事生非,而是事出有因,犯罪嫌疑人主观上要表达的是合理正常请求,无强拿硬要、肆意挑衅之故意,更无要达到承包工程的非法目的,其也根本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能力。因此,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没有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二、本案涉案情节轻微,以犯罪论,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杉?,寻衅滋事罪的构成,对客观结果有严格要求,若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已经达到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的程度,都不宜以此罪定案。经初步了解案情后得知,本案是发生在人烟稀少的山林地带,而非熙熙攘攘的闹世,对社会没有造成严重影响;在整个过程中也无任何财物损坏,更无任何暴力行为;当民警到场后,犯罪嫌疑人经教育后便当即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退一步来讲,如果此案的情节恶劣,当民警到达现场,就不可能只是简单的批评教育,而应该当即抓捕??杉?,本案的犯罪情节轻微,非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并没有对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未达到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条件。因此,从客观方面来看,对犯罪嫌疑人以此罪定案,显然有违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综上所述,从犯罪的构成要件看,本案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无寻衅滋事的“流氓动机”,客观上又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未达到恶劣的程度,不宜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希望贵局考虑以上意见,作出相应的决定。此致敬礼江西锐泓律师事务所辩护人:谢开荣律师2016年8月22日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谢开荣,江西锐泓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607201510394220,联系方式:13970752617。被申请犯罪嫌疑人:曾某,现羁押在于都县看守所,身份证号码:XX。申请事项:恳请对犯罪嫌疑人曾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曾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6月25日被于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于2016年7月29日被执行逮捕。江西锐泓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妻子刘生秀的委托,指派本人作为其公安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经初步了解情况得知,犯罪嫌疑人曾某等与“绿中源”公司相关补偿纠纷未得到妥善处理后,因无知不懂法,以错误的方式表达诉求,最终导致涉嫌犯罪的行为发生。本律师恳请于都县公安局鉴于以下几个方面,对犯罪嫌疑人曾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一、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曾某并没有要承包任何工程的目的,其家庭也根本没有承包工程的能力,本案的发生是因民事纠纷,曾某认为自己是在维护合法权益,没有主观恶性。并且,曾某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一贯表现良好,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当知道可能触犯法律后,其悔恨不已,深深自责。另外,犯罪嫌疑人已是近60岁的老人,有腰间盘突出等疾病,被拘留时正准备住院治疗耳朵肿胀的疾病,现在看守所还需要打针用药。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二、在被拘留后的整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曾某始终能主动配合,就他所了解的案件情况能如实陈述,愿意接受办案机关继续深入调查,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并不妨碍案件侦查的正常进行。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曾某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办案机关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曾某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也不会妨碍案件的侦查,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和“罪责刑相统一”原则,也能充分体现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以人为本和人文关怀。鉴此,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曾某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犯罪嫌疑人曾某的近亲属愿意依法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并严格遵守刑事法律的规定,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仪胍婪ㄓ枰耘?!此致于都县公安局申请人:江西锐泓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开荣律师2016年8月18日
2016-10-180次
称工业盐,非食用盐,价格是小包食用盐的五分之一左右,长期食用对人体有害。在近几年国家普遍严抓食品安全的大趋势下,在各地区触犯此罪的犯罪嫌疑人普遍最终判实刑六个月以上,取保比例较小。在本案中,本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出取保候审未获准许,当呈报检察院批捕时,律师再次抓住机会提出充分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没有必要逮捕决定书,犯罪嫌疑人钟某进而顺利取保候审。)关于建议对犯罪嫌疑人钟某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于都县人民检察院:江西锐泓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钟某妻子汤某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犯罪嫌疑人钟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的辩护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及与侦办人员了解案情,现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如下法律意见:一、根据刑法主客观归罪原则,目前难以认定钟某构成本罪。在本案中,钟某不具有主观故意。钟某之所以销售大包散盐是基于以下原因:1、盐的包装上写的是“精制盐”,且生产证号、产品标准等都一一注明,却未提示“非食用盐”或“工业盐”等,通常人看到都会等同食用盐;2、此盐是从同案犯朱某处购进,朱某因其制作酱油需大包散盐,盐业公司向其发放了盐业证,因此,钟某没有理由怀疑进货途径有什么问题;3、钟某认为盐本身的成本是极低的,而小包盐需大量包装成本,所以大包盐自然比较便宜。钟某曾从味中味烤鸭老板处得知盐业公司出售的大包盐才45元一袋,其购进75元、卖出100元,显然在价格上难以引起其对该精制盐的安全怀疑。所以,钟某根本无法预料从正规途径和正常价格购买的精制盐会有什么问题,其在主观上并非明知其销售的精制盐不符合卫生标准,更无法预料此盐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疾患的结果,其至今对自己因卖盐被抓都感到匪夷所思。值得指出的是,钟某并非专以倒卖盐为业来获取巨额利润,钟某购进的5包盐是作为长期性附带销售使用,总利润不过100块钱,试想,在明知食品具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有谁会冒着牢狱之灾的风险去贪恋这100块钱呢!任何一个正常的生意人都不可能愚蠢到这样的地步!钟某销售的“精制盐”是否在客观上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暂时难以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对“足以”的理解和确定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认定“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严重的食源性疾患,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生产、销售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存在造成严重中毒事故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实际危险??疾煺庵治O盏氖导蚀嬖?,其客观标准就是这些食品本身毒质含量的轻重。而本案中的精制盐是否具有毒质含量目前难以确定?!蹲罡叻?、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检验报告并结合专家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通知有关专家出庭作出说明。因此,钟某销售的精制盐是否能够达到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标准需要经过多步严格的程序,目前还难以确定。二、钟某患有严重疾病,批准逮捕继续关押面临不可挽回的风险。钟某系继发性肺结核患者。2007年3月7日,钟某在于都县结核病防治所被确诊患有继发性肺结核,经过初诊,有好转但未痊愈;2008年6月,钟某在东莞市结防所检查仍未痊愈;2010年钟某在东莞市东坑镇一电子厂通过了面试,但在体检被查出有肺结核而未通过。钟某为了保持病情稳定,必须注意保养,确保身体具有一定的抵抗力,一旦感冒将引起咳嗽,一咳通常都是半年之久,进而导致结核病复发。具钟某反映,其在看守所食欲不振,身体渐渐消瘦,营养严重不良;监室环境潮湿不通风,又是睡地板,凌晨还要轮流值班,睡眠严重不足;天已渐冷,而洗澡只有冷水,特别容易着凉感冒;目前已经在服用止痛片来抑制身体的疼痛;同监室的人彼此不和,其心情特别压抑。在这样的环境下,钟某的身体素质和抵抗能力日渐下降。众所周知,继发性肺结核是一种顽性恶疾,哪怕已经治愈,当患者抵抗力下降时,极易复发,而结核病具有严重传染性,因近期赣南地区受台风影响,气温急剧下降,如继续关押,一旦复发,将会对钟某本人和身边其他人员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三、不予羁押不会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也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钟某在被拘留后的整个过程中,始终能主动配合,如实供述,愿意接受办案人员的深入调查。对钟某不予羁押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其一、本案中的危险性主要在于精制盐,而盐已被收缴,不存在继续扩散的危险;其二、就钟某本人而言,从来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为人忠厚老实,其对他人和社会并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其三、在本案终结前可以责令钟某禁止从事盐业销售活动,根源上杜绝危险性;其四、钟某已经深刻意识到食品安全的严重性,再也不敢销售任何不明食品。综上所述,辩护律师认为,钟某没有主观恶性,其销售的“精制盐”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还难以确定,整个案件的情节相对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也已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没有逮捕的必要。特别是钟某具有重大疾病,谁也不敢保证继续关押不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办案机关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其不予批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更能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和“罪责刑相统一”的原则,并能充分体现办案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以人为本和人文关怀的人道主义精神。以上意见,恳请采纳!此致于都县人民检察院江西锐泓律师事务所申请人:谢开荣律师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于都县结防所出具的肺结核定诊单1份(讨论结果为:继发性肺结核);赣州市于都县病案记录一份3页(显示未痊愈);影像检查报告单4张(多次复查显示:右上肺野见斑片状尚清)。
2016-10-180次
三年以上,因为三人都参与了殴打,不宜区分主从犯,加上朱某之前犯有他罪,属于累犯,刑期一般要超过同案犯的四年三个月,经过律师辩护,提出六大点从轻处罚的理由,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关于朱某故意伤害案的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江西锐泓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朱某之母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经过查阅本案卷宗,会见本案被告人,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没有异议,主要针对被告人量刑及处罚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同案犯黄某要求被告人停车,下车后,被告人朱某没有先动手打受害人龚某,更没有伤害受害人头部,其对受害人的伤情作用轻微,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案发时,受害人和向某不遵守交通规则,长时间站在马路中间阻挡被告人等驾驶通行,作为司机的被告人原本不想多与受害人计较,责备了对方两句便开车离开,车刚走不远,黄某说受害人在还口骂人,黄某便叫被告人停车,后被告人便同黄某和袁某一起下车,继而发生了该起案件。下车后,被告人朱某没有先动手伤害受害人。据受害人亲属向某陈述,双方发生口角后,被一男子推倒在地,当其摔倒时,看见是一个较胖的人(即被告人朱某)推的,还看见另外几个男子(即黄某和袁某)拳脚将受害人打倒在地;据同案犯黄某陈述,是在逃犯袁某先动手,袁某下车后,用脚朝该男子踢去,踢了几脚将该男子踢倒在地上;朱某自己也否认先动手。因此,先动手将受害人打倒在地的显然不是被告人朱某。受害人重伤的部位是在头部,但并没有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朱某伤到了受害人头部,相反,综合现有证据,恰恰可以认定被告人没有伤害受害人的头部。首先,在公安机关对被告人讯问过程中,被告人三次都很坚定的表明,没有打受害人头部,乃是黄某和袁某在踩受害人头部和胸部,当时被告人已经根本没有位置再去踩受害人头部了。其次,同案犯黄某也很明确的表明,没有看到被告人踩了受害人头部,只看到被告人踩到受害人上半身其它部位。再次,受害人龚某自己也没有具体指认被告人踢了其头部。最后,虽然受害人亲属向某称三人都踢了受害人头部,但并不符合现有证据所反映的客观事实。向某说三人都踢踩了受害人头部,这是否符合客观事实,我们可以结合所有证据材料来分析判断。当问到三名同案犯是如何殴打受害人时,向某向公安机关是这样陈述的:“胖胖的男子将我推开后,先用脚踢了龚某的大腿,然后用脚踢踩龚某的头部,我将他推开后,他又将我推到在地,又上前用脚踢、踩龚某的胸部、头部等部位”;“其他几名男子先是用拳头、脚将龚某打倒在地,倒地后,他们用脚踢、踹、踩龚某的大腿、胸部、腹部、头部等部位,一直打到我用双手护住龚某的头部为止”;“临走的时候,还有一名男子狠狠的朝我老公头上踢了一脚”。从这些陈述中不难看出,在整个短暂的斗殴过程中,被告人先后两次是在对付向某,中间还有一次被向某推开,而且据被告人陈述,被告人在刚开始起冲突的过程中鞋子就不小心脱落了,在黑夜中找到鞋子并穿上用了不少时间,穿上之后已经停止伤害了。而其他同案犯从开始将受害人打倒,一直到最后向某趴在受害人身上求饶之前,都没有停止踢踩受害人的头部,尤其是,其他同案犯在临走前,还狠狠踢了致命的一脚。因此,即使被告人在混乱中也踢到了受害人的头部,其对受害人头部重伤的后果,相对于另外两位同案犯来说,起的作用力绝对要轻微得多!但是,据被告人陈述,在整个过程中,其都没有伤害受害人的头部。当时已经有两个人一直在踢受害人头部,被告人推完向某回来时,只能站在倒下的受害人下半身旁边的位置,自然只能踢到受害人的大腿,最多也只能踢到受害人的胸部。在当时漆黑的环境中,向某连几个人都分不清,加上当时其主观上希望追责于所有同案犯,自然会把被告人踢了受害人胸前几脚认为是踢到了受害人的头部。实际上,当同案犯已经在伤害受害人头部时,被告人于情于理都不会、也无法踢到受害人的头部。因此,受害人是同案犯黄某和袁某先动手打倒在地的,其头部重伤也是黄某和袁某持续踢踩,特别是最后狠狠一脚导致的结果,与被告人无关。被告人在整个过程中没有时间和空间去伤害受害人头部,其在对受害人的伤害中起的作用明显很轻微,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蹲罡呷嗣穹ㄔ汗赜诔<缸锏牧啃讨傅家饧返?条第3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鉴此,请求法院对被告人朱某从轻、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对受害人进行了积极赔偿,真诚悔过,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案发后,被告人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深深自责、忏悔不已,被告人及其母亲积极筹措资金,支付了受害人龚某医疗费和补偿金25000元。虽然被告人的家庭十分困难,但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其已经尽到自已最大的努力,并且在事后也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蹲罡呷嗣穹ㄔ汗赜诔<缸锏牧啃讨傅家饧返?条第9款规定:“对于积极赔偿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仪敕ㄔ鹤们榭悸嵌员桓嫒酥炷炒忧岽Ψ?。三、被害人一方对于矛盾的产生和激化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朱某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在本案中,被害人长时间缓慢行走在车道中间拦阻被告人等通行,直接导致了矛盾的发生,后被被告人理所当然的责备后又还口骂人,从而激化了本案的矛盾。而被告人自始至终只是想教训对方,并没有想要重伤受害人,被告人在整个过程中只是踢了受害人腿部和胸部几脚,根本没有想到同案犯会对受害人头部下如此重手,因此,当被告人找到鞋穿好后,见同案犯还在踢踩受害人头部,便大声喊叫不要再打了??杉?,被害人在此事上有重大过错,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相对较小,请求司法机关在对被告人从宽处理。四、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且认罪态度较好?!蹲罡呷嗣穹ㄔ汗赜诔<缸锏牧啃讨傅家饧返?条第6款规定: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第7款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被告人自第一次被讯问时,就一直如实供述了自已和他人的犯罪行为的事实,并积极配合调查,其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委托母亲四处讨借,在最大限度内支付了受害人的医疗费和补偿金,充分说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被告人当庭也愿意认罪??仪敕ㄔ憾员桓嫒酥炷匙们榇忧岽Ψ?。五、应根据被告人两次犯罪的具体情节因素,来确定因累犯增加的基准刑幅度。五年前,被告人在深圳被人雇请为司机,主要负责开车,后因雇主犯强迫交易罪被一同追究了刑事责任。当时,法院认定被告人系强迫交易罪的从犯,后被法院判处了7个月有期徒刑。而此次犯罪虽然受害人构成重伤,但被告人没有伤害其头部??仪敕ㄔ鹤酆峡悸潜桓嫒朔盖昂笞锏母髦智榻谝蛩?,适当增加基准刑的幅度。六、建议本庭在量刑时能考虑被告人特殊的家庭因素。因本案的发生,被告人的妻子已经离开,被告人家中只剩下疾病缠身的老母和嗷嗷待哺的女儿,生存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建议本庭在量刑时能考虑其特殊的家庭因素,对被告人宽大处理。综上所述,在本案中,被告人朱某对受害人龚某重伤的结果不具有因果关系,对其伤情起的作用明显轻微,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本案发生后,被告人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并且受害人对该案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被告人能如实供诉罪行,主动认罪、积极配合调查,悔罪表现好,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再犯的可能性很小。请求法院结合各种情况对被告人综合量刑。以上辩护意见恳请法庭予以参考并采纳!此致于都县人民法院江西锐泓律师事务所辩护人:谢开荣律师2016年4月20日
于都县律师文集
2021-04
28理,那么起诉离婚被告几天收传票?一、起诉离婚被告几天收传票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一般五天内向被告送达传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离婚起诉书费用离婚起诉书自己也可以写,当然,要是自己不会写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把自己的情况跟法院接待法官说说,或是到律师事务所或法律事务所提出。如果由律师代写,不同律师收费标准不同,一般从三百到一千不等。当然,名气更大的律师可能收费还要更高。具体的价格需要和律师当面协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三、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以上就是关于起诉离婚被告几天收传票的相关介绍,夫妻之间如果要持续离婚,就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尤其是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按照法院的规定递交诉讼状和相关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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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方可以提出来的条件是什么情形,接下来为大家进行哺乳期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么?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一、哺乳期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么妻子可以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二、特殊情况下,哺乳期内男方也可以提出离婚女方哺乳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的情形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男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但我们同时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可以看出有三种情况下可以离婚:其一、双方经民政局协议离婚。其二、女方起诉离婚。其三、男方起诉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此种例外情况一般包括小孩的亲生父亲系婚外第三者,或夫妻一方存有严重家庭暴力倾向,不立即离婚可能危及双方或小孩人身安全的情况等等。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男方不得在女方哺乳期提出离婚,除非双方都同意离婚、或者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男方得知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等,才可以提出提出离婚。三、婚外情离婚赔偿多少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1、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2、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梢钥悸鞘芎θ怂馐芫裆撕途裢纯嗟某潭?,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3、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以上便是为大家整理关于哺乳期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么问题的详细检查,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哺乳期男方并不能主动提出离婚,除非法律允许离婚的情况可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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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办、共同推出民法典宣传专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该专栏以记者小李的视角,邀请本市各法院法官对读者普遍关心的民法典热点问题,以简洁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向读者传递民法典的知识内涵和立法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呵护但当父母走上离婚的道路孩子的抚养权会成为焦点夫妻间的子女争夺战经常上演孩子到底归谁?学历高、条件好就一定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2021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出了答案。法官解读河北区人民法院法官吴凤侠介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备锰跤胂中小痘橐龇ā返墓娑ㄏ啾?,最大的变化是设置了3个年龄段,更具有可操作性。第一个阶段是“两周岁以内的子女”,法律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那一定是由母亲抚养吗?答案当然是不一定,法律只是规定了一般情况下是由母亲抚养。现实中会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母亲此时患有重疾,生命堪忧没有精力照看子女,或者母亲患有精神疾病,有可能发病时伤害子女等。此时,子女不宜由母亲抚养。第二个阶段是“已满两周岁、未满八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改变了以往可能还会考虑父母双方利益的做法,完全站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那如何体现“最有利”这一原则呢?法官裁判时会对父母双方的情况进行比较,比如是否有稳定的居住环境和经济条件让子女生活无忧、是否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是否有良好的品行、有无可能影响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嗜好和言行、是否有家庭暴力倾向、老人帮助照顾未成年子女的参与度等,都是法官衡量的标准。第三个阶段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当父母双方争执不下时,要让未成年人自己向法官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愿望,因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离婚产生的影响,已经有了识别、判断和预期能力,可以自己独立做出更愿与谁一起生活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意愿将是法官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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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争孩子扶养权的问题!
共3条回复>>两个孩子在一起,女孩怀孕了,男孩没有结婚,男孩有什么责任
共2条回复>>欠民间高利贷本息和90万,他们通过胁迫方式签下我现有的价值200万的香...
共3条回复>>因为装,饰公司欠我们工程款我该怎么去要回。
共3条回复>>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事,女方想要小孩子,男方也想要小孩子请问女方有...
共1条回复>>你好我电动三轮车与小车在转弯处相撞了人没事,双方车撞坏了如何赔偿如何判...
共3条回复>>精选知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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