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怀化市起诉离婚要多少钱的 昨天23:33
答 你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
问 没有特种作业证,开升降车,撞了别人车,保险公司赔吗 昨天22:31
答 你好!这个要看保险合同约定的。
问 公司将应发员工的工资分成基本工资,加班、以绩效的形式放,然后达到扣除工... 昨天21:40
答 如果公司是因员工未达到标准而不发绩效工资的,不是违法行为。绩效工资是单...
问 我是公司的司机。最近公司要把我调到车间,公司要强行调岗。公司这样做合法... 昨天21:29
答 你好,可以拒绝强行调岗u
问 我是全责方,我这边保险公司要我去对方无责车报个无责代赔,但是对方车主不... 昨天20:31
答 有跟对方去协商嘛 对方是什么态度呢?
问 车被追尾了,对方负全责,怎么要求赔偿? 昨天17:24
答 车追尾了,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交警出具的事...
问 我在商场买的衣服回家后感觉不好看。我不想要它。我回商场想退货,但是不给... 昨天16:34
答 实体店买衣服不给退,消费者可以选择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来维权...
? 你好,我有朋友,给公司打更多,煤气中毒死了怎么赔偿? 38分钟前
答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对方骂了我,然后我出手打了他,失手打成骨折,这是谁的责任? 1小时前
答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 镇上办理的监视居住没到期,县警局又办理一个监视居住,怎么办? 昨天22:52
答你好,监视居住到期后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怎样处...
? 我有个朋友欠了银行一笔钱,他跑了,合同上紧急联系人是我的手机号码,对我... 昨天21:34
答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当事人坐地铁被挤骨折,怎么诉请地铁公司赔款? 昨天21:14
答您好,可以报警处理
? 我们村长期占有公共财产该怎么办? 昨天20:23
答你好,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 后来还说伤着不知道怎么到那边去的。第二起我主要责任,前车次要责任,现在... 昨天20:20
答由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
问 我是个体户,交了八个月的社保就不想交了!但是今天我收到了社保局的欠款通... 昨天16:23
答 社保欠费可以停保,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
问 儿子做了腰椎手术四个月了,一点都没缓解!医生有责任吗? 昨天16:28
答 你好!这个建议同医生积极沟通处理的。
问 让别人卖淫嫖娼要判多久? 昨天15:20
答 这个要根据情节来定的,等下沟通一下具体情况
问 我是全责方,我这边保险公司要我去对方无责车报个无责代赔,但是对方车主不... 昨天14:24
答 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
问 想找百科律所律师,这里是 昨天14:23
答 你好!请问是想咨询什么问题呢?
问 我是全责方,我这边保险公司要我去对方无责车报个无责代赔,但是对方车主不... 昨天14:21
答 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
问 债权转让有效吗,我是债权转让的受让人,但是债务人不同意这笔债权 昨天13:56
答 转让的步骤: 第一步: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第二步:书面通知...
佛山地区
三水区律师案例
2022-07-080次
到S公司检查,发现存在如下环境违法行为:产生有机废气的印刷工序正在生产,密闭房出入口呈打开状态,导致部分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2021年1月14日,环境局处以???0万元?!洞笃廴痉乐畏ā返谝话倭惆颂跷シ幢痉ü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2.办理经过2021年1月20,我们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认为应当不予处罚,理由为:(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S公司的建设项目不需要报批环评文件,根据自由裁量规定可以不予处罚;(2)现场检查后S公司立即整改完毕。3.办案结果2021年7月19日,环境局撤销处罚。4.律师点评本案环境局采纳我们的意见,并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依法行政的体现,彰显了我国环境法治的进步。5.律师建议本案S公司的环评系2017年编制,根据《名录(2017年版)》应当做环评表。但是,新实施的《名录(2021年版)》规定不需要再报批环评。因此,律师在办理环境案件时,要注意新旧法的衔接。另外,企业应提高守法意识,避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2022-07-110次
10万?1.案情简介2020年12月16日,Q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C公司将18个废有机溶剂桶和1个漆渣桶(均属危险废物),擅自堆放在厂房门口。12月24日,Q局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处罚20万。1月18日,C公司才通过网络找到我们。2.办案经过,危与机并存,如何选择?我们研究后,认为有机会减少为10万,但也存在改为罚60万的风险,可谓?;⒋?,理由为:首先说明,处罚告知书中Q局已认定违法性质为“擅自堆放危险废物”,法律依据为《固废法》第七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二条?!豆烫宸衔镂廴净肪撤乐畏ā返谄呤盘醪O辗衔锏牡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け曜家笾?、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睢海ㄈ┥米郧愕?、堆放危险废物的;……(六)未按照国家环境?;け曜贾妗O辗衔铩星翱睢诹睢形?,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有前款第三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因此:一方面,我们认为告知书中的违法性质“擅自堆放”认定有误,应当为“未按规定贮存”,故根据《固废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罚幅度应当为10万-100万。结合本案违法情节轻微等案情,有机会争取只罚10万。另一方面,根据前述规定,“擅自堆放”行为处罚数额为60万起(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的按20万计,则处罚数额为20万的3-5倍,即为60万起),故处罚告知书中数额有误。若我们指出,则可能被改为罚60万。当然,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应当只罚10万,C公司决定赌一把。3.申辩意见C公司找到我们时,已经过了申请听证和陈述、申辩的时间。但我们仍建议尝试在Q局争取,不要等到作出处罚决定后再申请行政复议。C公司表示认可。于是,我们立即提交了《申辩意见》,认为应当以“未按照规定贮存危险废物”为由处罚,核心代理意见为:(1)法律解释方面?!爸妗毕盗偈钡?、在掌控范围之内的管理,而“堆放”更倾向于长久的、脱离控制的抛弃;(2)法律后果方面。相对于未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随意堆放、丢弃的行为危害更大,对其适用更严厉的处罚符合过罚相当原则。(3)法律适用方面。若所有未按规定贮存的行为均可认定为擅自堆放,将导致前者的处罚规定没有适用余地,沦为僵尸条款,且加重了行政相对人的义务。4.办理结果最终,Q局采纳我们的观点,将违法性质认定为“未按照规定贮存危险废物”,并将处罚数额减少为10万元。5.律师点评本案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从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适用更轻的处罚数额,彰显了其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是环境法治进步的体现。需特别注意的是,实务中C公司行为性质的认定存在争议。如处理不好,可能导致当事人受到更严重的处罚。而若不处理,又失去了减少10万的机会。因此,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把握好自身执业风险。同时,此类案件也对律师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2-07-150次
程序违法、事实不清,经听证后不予处罚。1.案情简介2021年8月23日,H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某工业园区检查时,发现Y公司正在将危险废物交给回收废品的个人Z先生。经查,Z先生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格。H环境局立即给Y公司和Z先生做《调查询问笔录》。10月26日,H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处罚60万元,并告知有听证权利。Y公司立即申请了听证。2.经调查发现,Z先生几乎不识字11月2日,经律师同行推荐,Y公司委托我们处理。据Y公司介绍,被环保检查时,执法人员说不会处罚,只需配合做《调查询问笔录》回去交差就行。所以,当时Y公司顺着执法人员的话签了字,故笔录中写的情况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11月4日,我们到H环境局阅卷。11月5日,我们到Y公司看现场,并向Z先生了解情况。当我们向Z先生了解情况时,年逾五旬的Z先生告诉我们他是文盲,只认识简单几个字,会签自己名字。我们问他是否认识笔录上的字,为什么要签字?他说不认识上面的字,是环保局的人叫他签的。3.听证会11月13日,我们出席听证会。此前,我们已经申请通知Z先生出席听证会,以协助查明案件事实。听证会上,我们拿了一张Z先生签了字的执法文件,让Z先生朗读,Z先生当场表示不认识。随后,我们提出如下代理意见:(1)Y公司只让Z先生拿走废报纸,没有明确让Z先生拿走废油桶;(2)执法人员诱导不识字的老人签《调查询问笔录》,故笔录因执法程序违法而无效,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进一步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3)环境局在给Y公司的经理和Z先生做《调查询问笔录》时,未将二人分开,而是同时在一间办公室做笔录,违反了应当分开询问的规定,程序违法。4.办理结果听证会后,H环境局带着他们的法律顾问律师,又到Y公司调查。不过,这次Y公司坚称没有让Z先生拿走废油桶。此后,该案件一直没有消息。直到6个月后的2022年5月12日,H环境局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处罚。5.律师点评本案因环境局执法人员违法诱导H公司和Z先生做《调查询问笔录》,导致程序违法、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最终环境局根据依法行政的精神,决定不予处罚,体现了环境法治的进步。当然,企业朋友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要严格落实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避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在接受执法人员调查时,要实事求是,不能因其他原因在笔录上陈述与事实不符、对自己不利的事情。否则,一旦签字则悔之晚矣。我是环境律师黎征武,7年环境专业背景,只做环保案件。如您有环保法律相关的疑问,欢迎留言或私信,我们看到会第一时间回复。我们会继续发布关于环保处罚、污染环境罪、污染纠纷、环保工程合同等方面的文章,欢迎关注。
三水区律师文集
2022-08
01。1.问题由来今年7月,广东某地区生猪养猪户K先生找到我们,说他的猪场被林业部门责令关停并处???2万元。事情是这样的:2007年,某村委将一地块(山地、水田)发包给K先生经营猪场。双方签订了用地协议,明确土地用途。随后,K先生向环保部门办理了环评手续,向农业部门办理了规?;成笈赴甘中?,向国土部门办理了用地备案手续。且国土部门出示证明,载明:经现场核查,该猪场土地是用于建设猪场养殖基地。此后,K先生在此经营14年一直无事。直至2021年11月,当地林业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以K先生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林地上建设猪场为由,责令其关停养猪场,恢复植被,并处???2万元。这时K先生才知道,该地块已经变更为林地。本案焦点是:(1)建设猪场是否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2)先建猪场后变更土地类型的,可否行政处罚?(3)因土地类型发生变更确需关停猪场的,是否应当补偿?2.分析(1)建设猪场是否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要。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笄菅秤泄赜玫卣叩耐ㄖ罚ü磷史ⅰ?007〕220号)的规定,畜禽养殖用地属于农用地,兴办养殖场时,畜禽舍等生产设施无需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笄菅秤泄赜玫卣叩耐ㄖü磷史ⅰ?007〕220号)二、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二)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笄菅乘栌玫?,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三、简化程序,及时提供用地……(三)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笄菅车?,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虼?,本案K先生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只需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注:后续政策有所变化)。事实上,K先生已经按规定进行了备案。(2)先建猪场后变更土地类型的,可否予以行政处罚?不可以。K先生建设猪场时手续齐全,不存在违法行为。虽然土地类型变更后,该地块不能再进行养殖建设,但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林业部门不能依据新的土地规划对K先生予以处罚。另,根据《土地管理法(2004)》第二十条,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变更土地用途的,应当予以公告。本案中,K先生对土地类型变更并不知情,亦未收到禁止继续经营猪场的相关通知。因此,笔者认为本案行政处罚有误?!锻恋毓芾矸ǎ?004)》第二十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3)因土地类型发生变更确需关停猪场的,是否应当予以补偿?应当予以补偿?!缎笄莨婺Q澄廴痉乐翁趵返诙逄豕娑?,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确需关停养殖场,致使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予以补偿?!缎笄莨婺Q澄廴痉乐翁趵返诙逄跻蛐竽烈捣⒄构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因此,对于K先生关停养殖场遭受的财产损失,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补偿,补偿范围包括建筑物、附属物损失和因紧急关停生猪贱卖损失等。3.结论本案K先生猪场建设时用地类型为农用地,依法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故当时养猪场是合法的。此后土地类型发生变更的,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林业部门不能直接予以行政处罚。且,确需关停养殖场的,人民政府应当对K先生遭受的财产损失予以合理补偿。4.律师点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是关于法的时间效力的原则之一。该原则要求法律只能适用于它颁布生效以后发生的行为和事件,不能适用于它颁布生效以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本案K先生建设养猪场时不存在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变更土地类型为林地后,只能约束变更之后的行为,不能约束变更之前的行为,否则有违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因此,本案行政处罚有误。另外,K先生基于对政府的信任建设了养猪场,现因政府土地类型的变更导致不能继续养殖的,应当由政府予以合法补偿。因此,希望各地政府在清理养殖场时,充分与养殖户沟通关停和补偿事宜,不宜简单粗暴关停甚至强拆,以构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查看2022-07
25月,广东某地区生猪养殖户J女士找到我们,说她的养猪场被政府责令关闭,并处???万元。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J女士修建养猪场开始养猪。2020年,L县政府发布《L县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规定高速公路500米以内的区域属于禁养区(以下简称500米距离的规定),不得养殖。随后,当地镇政府多次责令J女士搬走,J女士拒绝。2022年3月,当地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J女士立即关闭猪场,并处以???万元。2022年4月,J女士向L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认为《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中关于500米距离的规定无效,不能作为执法依据。2022年5月,L县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处罚决定。随后,J女士找到我们。本案的焦点是:L县政府发布的《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中,关于500米距离的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J女士认为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没有法律法规规定高速公路500米内属于禁养区。L县政府认为有效,因为《广东省环境?;ぬ趵返?9条规定,县政府可以自行制定禁养区?!豆愣』肪潮;ぬ趵返谒氖盘醭?、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环境承载能力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划定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2.分析笔者认为,前述500米距离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理由如下。(1)只有法律、法规才可划定禁养区我国《畜牧法》第40条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11条,将4种区域划定为禁养区,其中最后一项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缎竽练ā返谒氖踅乖谙铝星蚰诮ㄉ栊笄菅吵?、养殖小区:(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で?,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で暮诵那突撼迩?;(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缎笄莨婺Q澄廴痉乐翁趵返谑惶踅乖谙铝星蚰诮ㄉ栊笄菅吵?、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で?,风景名胜区;(二)自然?;で暮诵那突撼迩?;(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上述规定中“法律、法规”的定义。简言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如《畜禽法》。法规可分为2种,一种是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发布,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另一种是地方性法规,由省或地级市发布,在对应的省或地级市范围内适用,如《广东省环境?;ぬ趵?。因此,有前述规定可知,只有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省和地级市才可划定禁养区。(2)法律、法规均没有500米距离的规定需说明的是,本案养殖场没有位于饮用水水源?;で?、风景名胜区、自然?;で?、城镇人口集中区。因此,要认定L县发布的500米距离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需分析是否有“法律、法规”有相同的规定。经详细查阅资料,我们并没有找到任何法律、法规有将高速公路500米范围内的区域列入禁养区。(3)《广东省环境?;ぬ趵返?9条违反上位法,应属无效L县认为,其《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的制定依据为《广东省环境?;ぬ趵返?9条,而《广东省环境?;ぬ趵肥粲诘胤叫苑ü?。因此,L县发布的《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合法有效。我们不认同该观点?!豆愣』肪潮;ぬ趵肥状问┬惺奔湮?005年01月01日,其第35条规定县政府可以划定畜禽禁养区。因当时我国《畜牧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还未施行,故该规定当时有效?!豆愣』肪潮;ぬ趵?004)》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环境?;さ男枰?,划定畜禽禁养区。严禁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但是,2006年7月1日《畜牧法》施行,其第40条明确规定禁养区只能由法律法规划定。因此,自该日起,《广东省环境?;ぬ趵分泄赜谙卣梢曰ń墓娑?,因违反上位法而无效。此外,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11条亦明确禁养区只能由法律法规划定。3.结论综上,《广东省环境?;ぬ趵分泄赜谙卣梢曰ń墓娑?,因违反上位法《畜牧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而无效。因此,本案L县政府发布的《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中关于500米距离的规定,既没有法律依据,也违反了上位法的规定,应属无效,不能作为执法依据,本案行政处罚有误。4.律师点评现实中,因养猪场环保问题突出等原因,各地县政府多有出台政策随意划定禁养区,违反了只有法律法规可划定禁养区的规定。实际上,早在2019年9月3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其中第一点再次强调了禁养区的划定依据只能是法律、法规?!豆赜诮徊焦娣缎笄菅辰ê凸芾泶俳砩⒄沟耐ㄖ芬?、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禁养区划定的要求,除饮用水水源?;で?,风景名胜区,自然?;で暮诵那突撼迩?,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因此,希望各地政府在严抓环保的同时,能合法合理地制定相关政策。另外,对位于禁养区需要搬迁的养猪户,应当予以适当补偿。我是环境律师黎征武,7年环境专业背景,只做环保案件。如您有环保法律相关的疑问,欢迎留言或私信,我们看到会第一时间回复。我们会继续发布关于环保处罚、污染环境罪、污染纠纷、环保工程合同等方面的文章,欢迎关注。
查看2022-07
19了复议和诉讼的区别和优缺点,以飨读者。1.问题的由来每一个对环保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都面临如下选择: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当事人有此疑问,源于不清楚二者的区别。很多企业在收到环保处罚决定书后,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原因一般有2点:一是复议无用论,认为复议机关与下级行政机关穿一条裤子。二是想省钱,先自己搞复议,万一赢了还能省律师费,即便输了再请律师搞诉讼也不迟。乍一看,以上观点有理有据,而实际却大错特错。对部分案件来说,一旦开错了头,便再也无力回天。2.复议和诉讼的区别通过梳理法律法规,笔者总结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1)受理部门行政复议的受理部门是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有2个,如市生态环境局的上级部门包括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但也要看各省具体规定)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是法院。(2)时效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为60天,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6个月。(3)审理期限行政复议的审理期限为60天,最多可延长30天。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最多可延长3个月。(4)审理方式行政复议一般都是书面审理,只有重大、复杂的才举行听证会。行政诉讼一审都会开庭审理?!缎姓匆榉ㄊ凳┨趵返谌跣姓匆榛谷衔匾?,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5)救济途径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再提起行政诉讼?!缎姓匆榉ā返谖逄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单从以上(2)-(5)点可知,相对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审理时间短、无需开庭、输了还可再起诉。因此,选复议还是诉讼,就看第(1)点了。3.复议的绝对优势:胜率高复议机关是上级机关,故很多人认为复议机关会包庇下级机关,其实不然。复议的胜率远远高于诉讼,原因是“复议维持共同被告”规则。即,复议机关决定维持行政行为的,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时,可将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列为共同被告?!缎姓咚戏ā返诙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因此,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就需要考虑如下问题:(1)复议机关维持行政处罚,法院也会支持吗?这是胜率问题。(2)若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诉讼,复议机关要应对一审甚至二审,这是工作量的问题。因此,针对部分可左可右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复议机关更倾向于撤销,而法院更倾向于维持。4.复议劣势: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但是,复议最大的劣势也源于上述规定。一旦复议失败,后续很难再翻盘,为什么?因为复议后再起诉,增加了复议机关作为被告。在复议期间,复议机关是相对中立的。但在诉讼阶段,复议机关完完全全站在了我们的对立面。如果不是案件错得离谱,有几个法院会撤销市政府的复议决定?所以:(1)对于没有胜率的案件,横竖都是输;(2)对于问题突出的案件,复议和诉讼也许都能赢,但复议效率更高;(3)对于那些可左可右的案件,复议的胜率远远高于诉讼。也正因如此,非常不建议为省律师费先自己申请复议,否则不仅未能把握住机会,反而导致事情往更不利的方向发展,可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此外,复议阶段只能到复议机关阅卷,不能拍照、复制案卷材料,诉讼阶段可以复制材料?!缎姓匆榉ā返诙跎昵肴?、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5.正面、反面案例正面案例:笔者在过去2年办理了18个环保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只有2个败诉,其余16个全部撤销。反面案例:笔者去年5月接待过一个客户,笔者认为有较大机会撤销,建议客户抓住复议机会,委托我们处理??突徊赡?,原因是他们已自行申请行政复议,想等结果不理想后再来委托。笔者看过他们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如果我是复议机关,是不会采纳的,可能当事人自己觉得有理有据吧。而且,申请复议后他们也没去阅卷。所以,最后复议结果是意料之中的维持。这时他们又来找我,我们说明了败诉风险后,客户坚持委托,结果一审、二审均败诉,客户这时后悔已无济于事。6.律师点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规则有较大差异,需结合案情和当事人目的而定,不能一概而论。我是环境律师黎征武,7年环境专业背景,只做环保案件。如您有环保法律相关的疑问,欢迎留言或私信,我们看到会第一时间回复。我们会继续发布关于环保处罚、污染环境罪、污染纠纷、环保工程合同等方面的文章,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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