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你好,我遇到了物流公司收费不合理的情况,怎么投诉 08-11 11:24
答 物流公司归交通运输管理局管,所以投诉也应向交通运输管理局投诉。消费者享...
问 在喜拆拆app被骗了39元要怎么追回啊 07-26 18:20
答 可以报警处理,由警方调查
问 晚上2点到5点国道能开吗 07-20 21:09
答 详询车管局或者路政局
问 我开了一辆非本人的营运网约车辆,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 07-17 01:04
答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
问 兼职工资说好完工结算 现在一直拖着不发 07-12 19:47
答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
问 我被法院列为老赖了,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是什么意思,怎么解决 07-05 23:10
答 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向法院报告其...
问 律师你好!我这边是一家小作坊与一家墓园公司,承包雕刻,不会做合同,您看... 06-30 04:03
答 合同起草是交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如需要起草合同可与我联系。
? 嫌疑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可以清算债务给被害人... 18分钟前
答根据案件情况结合嫌疑人的家庭或其他情况来写
? 打工被砸死了应赔偿死者家属多少钱 22分钟前
答你好,根据死亡者的工资、年龄确定
? 你好,我结婚有10年了,今年想离婚,我是女方要求离婚就是有点困难。 35分钟前
答你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 家人被雇插秧,干活中被插秧机压到了脚,导致不能干活,修养期间雇主该付雇... 58分钟前
答你好,如果我是你的工人,让你作为雇主是应当承担老人的赔偿责任。工人在施...
? 出车祸当时交警来了没同意不用拖车,后期还可以申请拖车吗 1小时前
答建议详询交警部门
? 我在我们公司签订了两份劳务合同,而且合同内容不是太规范,请问如何保障劳... 2小时前
答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
? 请问一下,高压值班上24休24,超出时间算加班吗?怎么算?我们可以合作... 2小时前
答“加班”属于延长劳动时间,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值班”是企业在管理实践中...
问 19年有个人在QQ空间传播我举办的活动是骗人,最后造成我活动被迫取消,... 06-29 00:03
答 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进行维权,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1....
问 罚金没有交会被强制执行吗? 06-18 03:31
答 你好,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
问 就是因盗窃判罚金3000一直没有交也没有通知交。银行卡钱会不会被强制执... 06-18 03:31
答 强制执行的执行手段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
问 醉驾超标电动车,交警认定轻便摩托车,吊销了驾驶证,法院也处理结束!超标... 06-08 20:25
答 你好,可以考虑申请行政复议。
问 今年三月我开始在本地韵达快递的快递驿站工作,一个月后没给我工资说工作两... 06-04 01:33
答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问 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信息修改固定手机区号怎么填 06-02 21:05
答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问问邮政的
问 我的卡里面有钱,但是无语证明钱的来源,前台客服不帮我取钱出来 05-30 18:15
答 你好,建议尽快报警
琼海地区
琼海市律师案例
2022-08-090次
事案件,曾被媒体专题报道,是当地具有典型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经过律师所作无罪辩护,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辩护过程:一、侦查阶段抓住机会针对性开展辩护工作,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2020年3月初,王五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其家属多次自行申请取保候审,但均被办案机关以案情重大为由拒绝。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及时向办案民警了解案情概要、向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经过多次的案情分析和充分的法律论证,律师认为:该案虽然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期十年以上,但是承办律师发现该案存在诸多关键疑点,只要取保候审的理由足够精准就仍具有成功取保的可能性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做百分之百的努力。承办律师当即将取保候审作为该案阶段性工作目标,并马上为争取取保候审工作制定了“三步走”的战术性辩护计划。因为案情重大,每一步的辩护工作都非常艰难,但是承办律师从未放弃任何一个机会,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运用专业法律知识积极与各办案机关沟通案情、交换观点、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律师的工作态度和辩护观点得到了办案机关的高度重视,终于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期限届满前的最后一刻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连夜为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二、审查起诉阶段初期在大量证据中抽丝剥茧,还原事实真相。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通过反复阅读卷宗、多次会见当事人、认真核实对比证据,二位律师在错综复杂的证据中逐渐还原出案件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审查起诉阶段中后期全面展开无罪辩护对于公安机关指控的诈骗事实及移送的证据材料,两位律师分别从指控事实、在案证据、法律规定等方面针对性地提出辩护意见,律师意见受到检察官重视,将该案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结束后,两位律师不仅对在案全部证据系统性提出相应意见,而且积极收集和提交有利证据,并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展开全面论证,得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观点结论,提出不起诉的辩护建议。四、检察机关最终依法决定不起诉经检察委员会讨论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决定对王五不起诉。历时两年多的辩护工作终于圆满结束,一方面得益于承办检察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与担当,另一方面承办律师的主动性、专业性的价值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结语本案系因商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交易关系错综复杂,张新华律师和宋子明律师通过其专业细致的辩护,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这对于当事人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他避免了近10年的牢狱之灾,十年囹圄对一个20多岁刚结婚生子的小伙子来说,必定会对他的工作、生活、前途、婚姻、家庭、孩子心理健康等带来重大变故。好在经过两年多的律师努力终见成效,生活还是他的生活,世界还是他的世界。
2022-08-030次
水县。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南某,女,,汉族,住甘肃省天水市。以上两再审申请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云某,北京某某(??冢┞墒κ挛袼墒?。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王某,女,,黎族,住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委托诉讼代理人:钟敏,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聂宇,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一审第三人:海南某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谑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某某,该公司总经理。再审申请人马某、南某因与被申请人王某及一审第三人海南某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谑兄屑度嗣穹ㄔ?2018)琼01民终47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马某、南某申请再审称,被申请人王某仅提供一份马某收到35万元的退款收条(该款系马某向王睛支付的购房定金15万元与预付房款20万元),某某某公司并未提供任何证据,申请人也未收到一审法院送达有关某某某公司提供的证据。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均凭被申请人与第三人单方面的口头陈述,且在申请人否认的情况下,作出与事实不符的事实认定,属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关于违反程序的问题。1、关于一审法院开庭程序违反规定的问题。一审庭审中书记员因申请人在庭审调查阶段指出其漏记了关于本案重要事实的陈述,当场生气,并拒绝记录。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庭审书记员拒绝记录,提前退出法庭。主审法官亦不予以制止或另行安排书记员记录,或另行安排第二次开庭。显然这不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原审书记员的行为无异于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关于该程序问题二审庭审中既不调查,也不认定,完全在回避该问题。2、关于第三人举证的问题。第三人在一审与二审中均未提交书面的证据,只是说在手机里有微信截图,内容是谈及申请人没有及时交齐贷款材料的事,以证明是申请人的原因造成2018年3月31日之前贷款没有办理成功。法官让双方看手机来质证,申请人认为其内容与证明目的无关联性。该三份微信截屏庭后第三人并未书面提交给一审法院,一审法院也无法送达给申请人。3、关于二审法院以未经在法庭上出示且未经质证的微信截屏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问题。二审法院依据上述微信截图内容,认定当事人达成了解除案涉合同并退款的口头协议。在一审与二审的庭审中,第三人并未提交相关证据,也未经质证,一审和二审庭审均无对上述情况的陈述与调查,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关于本案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问题。1、一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一是以微信截图来认定申请人不能按时补交材料导致第三人在约定的时间贷款未审批通过证据不足。二是对申请人应支付首付款40万元的时间认定错误。三是认定三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口头协议证据不足。一审法院仅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了退款收条为由认定双方达成解除合同、退款后互不追究的口头协议与事实不符。本案不是申请人不想买房,而是被申请人不想卖房。2、二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二审法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确认了一审查明的事实同样没有证据证明。关于各方责任分配的问题。根据案涉合同的约定,申请人只是配合第三人提供贷款审批材料以及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这些工作申请人按合同的约定都履行了,也准备了足够的购房资金(申请人如期支付了35万元,提供的银行流水单证明申请人有近l00万元的充足资金),怎么说是申请人违约?还达成什么三方口头协议?相反,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没有尽到合同的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合同关于责任分配的约定,第二条约定贷款及相关过户手续由第三人负责。第八条约定被申请人、第三人应在2018年4月1日前完成所有手续并交房。这些责任都是被申请人与第三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九项之规定,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撤销(2018)琼0105民初4070号民事判决和(2018)琼01民终4795号民事判決,发回重审或支持申请人一审的诉讼请求。王某提交意见称,本案不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的情形。第三人提交的微信记录,一审庭审时双方是看了手机的,经过了质证。从双方聊天内容看,双方同意退款并终止合同,没有主张谁违约。实际上是再审申请人没有及时支付首付的房款。本院经审查认为,各方当事人对解除案涉的《房屋买卖合同》均无异议,争议焦点在于王某是否违约,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马某、南某主张王某和某某某公司违反了《房屋买卖合同》第二条、第八条的约定,王某拒绝卖房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第二条约定,2018年3月31日前办理贷款及完成过户等手续,贷款及相关过户手续由某某某公司负责(马某、南某提供给某某某公司贷款手续后如银行不能放贷,某某某公司应在收到马某、南某贷款资料后3日内通知马某、南某)。待马某、南某申请贷款审批手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马某、南某支付首期购房款40万元。本案引发争议的原因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贷款手续没有办理完成,马某、南某也没有及时支付全部首期房款。而按照合同约定,贷款手续由某某某公司负责。从本案证据看,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贷款手续的责任不在王某一方。在王某不愿再卖房后,经三方协商,王某退还马某、南某已付的35万元,马某、南某给王某出具了收条。双方事实上已经终止了合同的履行,对违约问题双方也没有达成新的意见。因此,马某、南某主张王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没有事实依据。关于一审程序问题。虽然一审的庭审笔录没有详细记录辩论意见,对马某、南某一方的意见仅注明“详见书面代理词”,但庭审程序并没有省略辩论阶段,庭后马某、南某的代理律师也提交了书面的辩论意见,因此,一审并未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关于证据问题。某某某公司提供的微信截图,虽然未提交书面的材料,但在一审庭审时各方当事人在手机上已经看过并发表质证意见。综上所述,马某、南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九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马某、南某的再审申请。审判长梁永新审判员程序审判员唐林艳二○一九年十月十六日法官助理吴天鸿书记员王闻珠
2022-05-310次
)琼0107民初XXX号原告:XXX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武平,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春丽,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告XXX与被告上海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武平、陈春丽;被告公司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吴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原告X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在其运营的网站名称:XXX,网址:www.XXX.Fm,手机应用软件:xxxx、微信小程序:xxx中xxx长篇小说的音频文本。2、判令被告立即赔偿原告XXX经济损失xxxx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xx万元,共计xxx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认为,涉案小说《XXXX》在对主题思想、故事情节等的表达上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属于小说类型的文字作品,依据该作品的合法出版物上的作者署名以及该作品的出版合同即《图书出版合同》等事实,可以认定原告系该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原告有权提起本案诉讼。涉案“XXXX”平台(包括“XXXX”网站、“XXXX”APP、微信小程序“XXXX”)上的涉案有声读物《XXXX》与涉案作品的内容一致,属于对涉案作品的声音演播内容所制作的录音制品。被告通过涉案“XXXX”平台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有声读物,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得该有声读物,该行为应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可知,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被告提供涉案作品的有声读物的行为如果未取得著作权人即原告的许可,则构成侵害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现被告提供其与北京XXXX公司签订的《版权许可使用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作为其使用涉案有声读物的授权依据,根据本院查明的事实,根据《数字作品合作合同》及合同终止声明,原告将涉案作品的数字化版使用权、数字化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以独家的形式授予北京XXXX公司,授权期限为双方签字之日(20XX年X月X日)起X年,原告也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告知北京XXXX公司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约。故原告授权北京XXXX公司期限截止至20XX年X月X日。因此,北京XXXX公司有权转授权他人使用涉案有声读物,但使用期限受到上述授权期限的限制,即截止于20XX年X月X日。北京XXXX公司对被告进行转授权,也应受到上述授权期限的约束,由于被告在20XX年XX月XX日还在使用涉案有声读物,而该日期已超过原告对北京XXXX公司的授权期限,无论北京XXXX公司与被告之间的授权期限是否到期,被告的使用行为也超过原告的许可的期限,因此,被告构成侵害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关于已经取得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抗辩主张,本院不予支持。故被告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谏姘赣猩廖镆炎飨孪叽?,故原告主张停止侵权,删除涉案有声读物的诉请已实现,本院不再处理。关于赔偿数额,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被告侵权的违法所得,本院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并结合国家有关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的规定,依法酌定赔偿数额为XXXXX:1.被告作为专业提供有声读物收听等服务的平台经营者,在获得授权时应当履行合理注意义务,认真审查授权人所作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是原始著作权人的授权文件,故被告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有权对其进行转授权的期限,有条件、有能力发现所获授权已超出原告许可的期限。因此,被告疏于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具有主观过错。鉴于被告行为在形式上毕竟有授权依据,并非直接恶意使用,故过错程度相对较轻。2.被告使用的是涉案作品的有声读物而非文字作品本身,该有声读物并非原告制作,侵权行为对原告造成的损害相对较轻;3.涉案作品字数达28万,有声读物达41集,时长13个多小时,具有一定的长度,原告具有一定知名度4.原告就同一涉案作品类似纠纷针对不同主体提起多起诉讼,部分主体授权来源相同,案件的赔偿数额应纳入本案考量。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判决如下:一、限被告上海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XX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共计XXXXX元;二、驳回原告XX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X元,由原告XXX负担XX元,被告上海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XXXX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吨谢嗣窆埠凸魅ǚā返谒氖奶醯诙畋恍砜扇烁粗?、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蹲罡呷嗣穹ㄔ汗赜谏罄砬趾π畔⑼绱ト袷戮婪装讣视梅扇舾晌侍獾墓娑ā返谌跬缬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通过上传到网络服务器、设置共享文件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软件等方式,将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实施了前款规定的提供行为?!吨谢嗣窆埠凸袷滤咚戏ā返诹咛醯谝豢畹笔氯硕宰约禾岢龅闹髡?,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琼海市律师文集
2006-12
19下停车场。12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37万余元。吴江是北京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其与同校吴某于2005年7月建立了恋爱关系,后二人因经济等问题致感情产生隔阂。2006年4月8日20时许,吴江将其驾驶的富康牌轿车停放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停车场内后,与车内的吴某聊天。其间,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吴江遂猛掐女友颈部,致女友死亡。吴江作案后,将车及尸体弃于本市繁华街区某购物广场地下车库。吴江的父亲了解情况后,与吴江的同学一起报案。4月13日,吴江被警方抓获。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吴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悔罪;其父在案发后主动报案,并代替吴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部分经济损失,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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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系的契约或保证契约履行的规则,司法的职能就是要用权力去保证、公正的去履行和维护这些规则,去实现规则的正义与公平,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文明政治的构成时差等、我们现在在呐喊着进行司法改革,而司法改革的终极目标就是为实现公平正义,要实现这一目标,法律界有识之士探讨了均有的一个共识,就是必须要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我所理解的独立,应该是超然于其它政见,党派,唯法至上,只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体现以人民利益为至高利益,一切权力均为民主、民权、民生服务。但观现在的现实,尚需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程,而且还需多少仁人志士的努力,才可能达到真正司法为民的法治社会环境。因为,要达到此目标,并非易事,首先是一个民族的观念的彻底更新,旧的人治观念的彻底革除,这对于一般百姓是一件非常希望也很简单的事,但对于当权者却是一场革命,要改变统治者人治的传统观念,是很难很难的。因为,但凡是百姓,都十分反对人治,一旦为官,就感人治顺手顺心,人治的传统观念、利己的私有观念、这在古国文明中总是沿袭不绝,使任何漂亮的词藻和口号在现实的面前都会使人感到是谎言。因此制约和革除人治,限制滥用公权谋私,?;っ袢ǖ闹厝尉吐湓谒痉ㄈΦ呐渲煤褪褂玫奈侍馍侠戳?。但若司法权不能独立,甚至旁落,成为治民的工具,腐败的卫道学,愚弄、压迫人民的武器,对民众将更是灾难。因此,我们期盼司法独立,就应当对司法权力的合理均衡配置作思考和研究。建立一套适应我国国情、并能有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使之能建立既完整又独立的司法体系,对司法权力合理地均衡配置,是建立法制社会的的必然需要,曾经为中国法制设计的一位大师曾构思借鉴英美法系进行司法权配置,但因壮志未酬身先死,给我们留下许多遗憾,因此笔者大胆设想对我们的司法权力配置的机制、机构的构建,提出一些看法,供法律界的高人参考,或许能受指点和教益。众所周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它是代表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而司法权力的授予和权力配置,应属于全国人大,并对司法权力的行使实行监督和管理,尽管现在已经有一套完整的司法机构和体系,也实行了各级人大的监督,也有效,但多是软性和事后监督,缺乏常设的有效监督,包括司法机构的内部监督的有效机制,就以现有的错案追究制度的建立,也存弊端,即已经产生不良后果后,很难挽回其给法律的尊严和公信度造成的负面影响。例如,刑讯逼供、冤、假、错案所发生的后果,即使可以补救、挽回,但受害人的生命的丧失、心灵的伤痛、自由的丧失因而产生的对法律的怀疑,都直接破坏着人们与法律的融合和法律的公信度,即使有迟到的公正,也不是公正。因此对司法权力配置进行合理的调整,建立一套常设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于法治社会的建立,就是十分必要的。司法部属的职能应名实相符司法权力的合理配置就是要既均衡,又能监督和制约司法权力的滥用,并能将所有法律有效地实施,借鉴英美法系的大司法的框架,将司法部属行政机构从行政序列中独立分离出来,司法部应属全国人大直辖,对司法部属的权力配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将现在的司法部属机构的职能具体化、中立化并加以强化,以适应现代文明社会和法治社会的构建。现在我们的司法行政上从司法部起至基层司法厅、局实际上并不具有司法权力、而大量的工作是为司法服务,与“司法”现在的命名有名不符实的状态,不具有司法权力,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愚以为,改变司法和行政间概念的混淆,明确司法部属的职能,在司法权力配置过程,应该在现有的司法机构资源中实行均衡原则,使原有的司法部属机构能在司法运转中发挥其统率和指挥中心作用,因此,就应当赋予各级司法部属独立的司法权力,设想,应该赋予各级司法部属哪些权力呢?愚以为;(一)应有利于建立司法独立;司法部序列的职能应作重新设定,应对全国司法机构拥有既统率又监督而又保持中立地位的权力。(二)对全国的司法资源配置、审核、调研、计划具体负责。(三)对全国司法质量进行检查、汇总,并负责对生效判决具有执行权。(四)参与立法、并应有权承担司法解释的职能。(五)对司法程序有监督权、对司法前置程序应有管理权.。(六)对所有司法人员应有任免建议权。(七)、对法律进行调研、巡视、宣传、普及。适时、适度提出立法建议。(八)组织、管理、监督、保障社会法律服务的有序进行。(九)有权建立和组织适合国情的特别司法机构,报全国人大批准,实施特别司法职权,(诸如廉政公署类型的特别机构)。赋予司法部系的相应权力是有益的,值得我们探索,愚想进行粗浅的探和建议;(一)现在我们的司法机构的设置是以前的观念,是以公、检、法、司为序,现在进步了一些、以法、检、公、司为序,但在英美法系中却大多以司、法、检、公为序,一个看似简单的顺序排列,却有非常不同内涵,是权力设置的部署表示,我们可否设想,借鉴英美法系的做法,也将序列的排列,改变为有利于司法独立、也有利于司法权力均衡以及对司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将司法部属列为全国司法机构之首,直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并向全国人大负责,对法、检、公进行监督管理,并按期向全国人大汇报,依照全国人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并实际参与司法行为,赋予它司法解释权、执行权、司法前置行为的管理权等,使现行司法权力的配置格局发生变化而得到均衡、改变目前司法机构缺乏监督、各自为阵的现状,也改变法出多门的现象。包括对全国部颁法规审核报批,以及地方法规的审核报批,对全国的司法效果向全国人大报告。司法部下属厅、局为各级司法机关之首,在本级的人大、党委的领导下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对本级法律机构的司法运行进行监督并向各级人大报告,由各级人大汇总向全国人大报告。使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具有经常性、有效性得到优化。(二)对全国的司法资源的配置,计划、编制、审核、调研负责;司法部及下属应对全国各级司法机构的职能设置、经费、人员编制及准入标尺根据实际司法量的需要,进行编制计划,审查核定、依法定职,确定权力范围,承担其法律职责,汇总向全国人大报告审批,并监督执行。经费、人员编制及准入标尺,均逐级呈报汇总至全国人大单列,国家对司法系统的经费应如同军费一样确保,由全国人大统一支配,各级司法厅局对各级人大负责,并受各级人大领导,这样,将人、财、物的依附性从政府序列中独立出来。只有使司法权力的行使不再有依附性,司法权才真正具有它的独立性,而克服其工具性,才可能摆脱人治的索缚和羁绊。要构建和谐社会,唯一的国策就是依法治国,在没有战争的时期,治国的经费应当向司法倾斜,并给予保证。若司法经费由行政控制,即受制于行政官员的公权本位的思维和私欲的干扰,司法的公正性便难以确保。对司法人员的遴选,任用也不应由政府选任,因为,司法人员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职业性、科学性、知识性,且要求的素质也与其他职业有所不同,并应具有相对的超脱性,他们的形象应当成为社会公正的象征,法律精神的化身。各级司法部属厅局本身已经独立于行政以外,具有了相对的超然性和专业性,在对人员的遴选和经费的计划编制上就会公正得多。而选任的司法人员也会尽职很多,在思想上才可能不受地方和他人的索缚和羁绊,也使司法人员的管理专业化,科学合理地调配司法人力资源。(三)司法部属各级对本级司法机关的司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汇总,向各级人大汇报、并逐级向上级人大报告,任何生效判决,包括刑事、行政、民事的,均由各级司法厅局对本级的判决予以执行,各级设专司执行的司法警力,以保证司法的权威性,以及公正性,执行中对司法效果和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有权向权力机关和监督机构报告,要求原判机关纠正。使司法标准规范化、改变司法行为的无序、无效状态以及法律标准的粗放和司法行为的人为化,使司法行为更为科学、合理。(四)司法部应负责编制立法计划,并组织立法调查,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计划建议和意见,经法律程序通过的一切法律,法规均应由全国人大授权或国家授权并由司法部颁布,包括一切部门法规的颁布,保证法律法规的统一性,权威性,严肃性,避免法出多门的冲突和混乱,司法解释权也应由全国人大授权,一律由司法部行使,各司法机关的工作指导意见应报本级司法厅局备案、审查,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悖的各级司法厅局有权建议修正并报上级司法厅局备案,由司法部统一向全国人大报告。(五)为了确保法律的实施,应当坚持程序和实体的公正性,将日常维护程序的公正的职能赋予各级司法厅局,监督各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的执法、司法程序,并赋予各级司法厅局的前置程序的实施职能,诸如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监督、羁押,保释、监视居住等、以及行政、民事案件的司法前置程序的调控的实施。认真克服法不治警,法不治官现象,保证法律的公平正义性。(六)各级司法部属厅、局对本级司法机关的官员有任免建议权,包括对检察官、法官、以及对从事执法和法律职业的其他以及晋升任免,对所有法律的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有督察监督管理权,这种监督是日常的、有机的,而且具有权威的,建立起法律职业人员的信誉档案,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向本级人大负责。(七)普及、宣传、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均由各级司法厅局负责进行。对所有法律均应让全体公民达到家喻户晓、懂得并能应知应用。包括对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八)为社会组织好良好的法律服务,调控好法律服务市场,确保法律服务队伍的专业性,建立高质量的社会法律服务系统,管理好公证、律师队伍的建设,摒弃部门观念,监督法律服务市场的有序进行,保障法律服务人员的正常执业。建立有效的社会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机制,使整个社会的法律运行能良性运转。要使大司法的司法体系能有效地成为法治社会的司法制度,就必须要实现对权力的均衡配置,对司法权力进行有序的调整和合理的分配,还要有一支过硬的队伍;这无疑是对现行司法制度的挑战,可是,我们一直在希望和呐喊司法制度的改革,若不从制度的本身去思考,就不是改革、而是改良,改良是医治行为,而只有改革才可能根治司法不公的弊端。要实施这样的制度,是一项宏大的工程,应调集法律界的专家、学者进行全面的研究、论证,并在设定制度后,在法律界遴选高素质的人材,使这些人员树立坚定的唯法至上的理念和信念,对所有司法机构进行科学管理,真正用法律对国家进行有序的依法治理。由于笔者才疏,斗胆议论朝政之事,并一介草民,发此谬论,实有狂妄之嫌,但在法律圈内,有言不发,如骨哽在喉,在此一吐为快,若能引起共鸣,对笔者也是教益。四川静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安民005年10月18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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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热门法律问答
你好 我的手机分期付款还剩七百多 我没还款 他们给我发过来出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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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条回复>>我想问一下,28240元可以立案吗?所有的交易记录都有
共3条回复>>淘宝平台产品图片描述用了高档一词,请问这有违反广告法第28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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