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说包养我,我一开始不答应,还没他直接给我转了3万块的,事后他后悔了叫我... 17分钟前
答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解决
问 入职申请表算合同合同吗 2小时前
答 要具体看合同的内容才能确定
问 在签署谅解书后,对方要求赔偿,给的赔偿金不够,谅解书还有效吗? 2小时前
答 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的刑事谅解书有效。刑事谅解书能减轻...
问 如果女性父母收到男性的彩礼钱,不登记结婚,女性父母违法吗? 今天 15:33
答 女方父母私吞彩礼是违法的。彩礼是男方赠与女方的钱财,如果女方父母私吞,...
问 你好,前二年我转来房,花了二十七八万,当前不知房子那么差到处剩水,我是... 今天 14:37
答 合同违约纠纷可以提供相关违约证据提起诉讼
问 你好,我想问一下,小孩爸开车撞我车,这属于什么? 今天 00:20
答 可以认为是故意毁坏财物,建议报警处理
问 16岁小孩被大人打了还了一下手报警了小孩会留案底吗? 昨天 18:38
答 大人打小孩的如情节轻微,如属于教育意义程度内的,则不会被处罚,如情节较...
? 3个孩子一个已经成年,一个10岁3个孩子都不想和父方离婚后法院应该会咋... 23分钟前
答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 我在单打工20多年现已年过60单位要辞退我单位不给交养老保险金使我晚年... 1小时前
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
? 现在关于车伤人??对于陪护??营养及误工费标准怎样赔尝 2小时前
答要进行具体的确定
? 女方怀孕了想离婚,要怎么起诉离婚 2小时前
答有什么证据,可以起诉解决的
? 在工地打工,出了事故,导致四个横椎骨折,属于几级伤残 2小时前
答建议是申请鉴定确定的
? 我和我老公结婚五年了,近几年来我们感情一直不好,我提起了离婚,他不同意... 2小时前
答您好,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可判决离...
? 对方到派出所立了案 不去处理的话 派出所会不会撤案 今天 15:44
答您好,您可以保留证据报警维权
问 我手机在高二上被老师没收后被同学你这模型机偷换了,我们协商赔400块钱... 昨天 18:14
答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学校老师不是执法机关,无权没收私人...
问 你好,那老师那时候在办公室被同学偷了 昨天 18:12
答 行为人在学校偷窃,盗窃金额在一千元以上,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
问 你好,我今年30岁,乙肝小三阳多年,想去学烘焙技术、以后自己开蛋糕店、... 前天 20:37
答 你好,可以,能办到健康证就行
问 商标侵权和不当得利问题 前天 19:01
答 商标侵权可以收集对方侵权的证据提起诉讼
问 你好,我被笔芯诈骗了5600元,报警警察不管,我该怎么办 前天 17:26
答 我们这边可以协助您把钱追回来
问 微信被骗了970元应该怎么办 前天 09:07
答 在微信被骗了钱应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现场报警或拨打报警电话报警。接到报警...
问 犯有交緊肇事罪刑拘1年,其子女可以政审当兵吗? 前天 23:44
答 子女如果需要当兵、考公务员等,在入职前都会有政审环节,而父母一方有过违...
上饶地区
鄱阳县律师案例
2022-06-160次
,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没有建立起稳固的夫妻感情,婚后经常因为琐事争吵,感情逐渐恶化。原告多次提出协议离婚,但未能与被告达成离婚协议。原告只能提起诉讼。办案过程:原告江X因对婚姻生活绝望坚决要求离婚,但被告巫XX不同意,双方长期争执,矛盾难以化解,多次协商未果原告江X已经心力交瘁,对协商离婚已不抱希望。众所周知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被告坚决不同意的话确实可能不判离。如果仅仅是强硬地提出自己的诉求要求离婚效果不佳,所以笔者寄希望于调解说服对方放弃纠缠的念头。首先笔者联系到被告巫XX,尝试和对方沟通,向他表达了原告离婚的坚定决心,刚开始被告态度比较恶劣,一直在说原告的在婚姻中的过错,坚定认为错在原告就是不肯离婚。笔者本着极大的耐性跟被告解释试图扭转他的错误观念,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不仅仅是看哪一方有过错,即使对方有过错也不能剥夺其离婚的权利。而且原告手握确凿的证据能证明感情破裂,这样一味拖延下去其实对双方都是损耗,这段婚姻已经毫无存在的意义,不如及早放手各自开启新的生活。经过耐心的劝导被告的观念有了一定的转变,态度有所软化。之后笔者还致电承办法官求助,通过法官共同向被告做工作。法官调解经验丰富,地位中立,调解效果比律师单独调解要好。在笔者的指导下原告搜集了一些分居方面的证据如租房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租金转账凭证、村委会的分居证明等。在庭审中笔者对双方分居事实上进行了充分举证论述,也采用一定技巧诱使对方承认分居事实再加上举证,出示了租房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租金转账凭证。被告巫XX最终也认识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彻底破裂再怎么挽回也是徒劳的,拖延下去也只是白白浪费时间,最终同意调解离婚,而且笔者还为委托人争取到比较好的抚养费用和探视方式。当事人对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调解结果:一,原告江X与被告巫XX自愿离婚;二,婚生女儿巫XX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享有探视权,每月三次,原告应予配合;三,被告巫XX自2022年6月1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37元至孩子十八周岁;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江X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案件点评: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的法律程序,可见调解在离婚案件中的重要性。但是,在很多人看来,调解只是离婚案件中的一个过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很多人认为只是一个形式。其实,这个观点是非常不客观的。调解,对于离婚案件十分重要,对于达到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目的也非常重要,是法官应该重视的诉讼阶段。一、离婚案件的主要特点(一)离婚纠纷的原因具有多样性,有经济原因提出离婚的,有因第三者插足提出离婚的,也有因生理、生育原因提出离婚的,还有因婆媳关系等原因提出离婚的等等。有不少离婚纠纷,其原因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二)离婚纠纷的内容具有复杂性,离婚纠纷中,往往不仅有是否离婚的争议,而且经?;够嵊蟹孔?、孩子、钱财等多方面的争议。这些争议交织在一起,形成离婚纠纷的复杂性,也增加了离婚纠纷调处的难度。(三)离婚纠纷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感情是婚姻的基础,感情完全破裂是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纠纷中,会有一定的利益争议,但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是否还有挽回的余地,是调处离婚纠纷的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二、离婚案件中诉讼调解的意义(一)有利于减少原、被告双方的矛盾,降低诉讼对抗,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若能通过调解结案,可使原、被告降低敌对心理,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更能从容对待。特别是对于有子女的离婚夫妻,不论这次离婚案件结果如何,有子女的纽带,还要使双方以后联系和接触。若争议通过调解解决,无疑会给以后的交流打下较好的基础。同时,调解结案,也可以减少双方对于判决的不服引起的上诉上访,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有利于司法公正。调解结案,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达成调解,由当事人自己选择调解结果,这个调解结果,是当事人自己选择的公正,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其最大的公正。你情我愿,实体权利的放弃,本身就是当事人自己的意志,法院确定这些意志,不存在案件判决可能产生的错判和误判。这也是离婚案件中,法院希望以调解结案的原因之一。(三)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若离婚案件能在一审调解结案,不仅可以使双方争议得以化解,而且还可以避免二审、执行等法律程序,节约社会司法资源的利用,提高效率。(四)有利于实现老百姓心目中的“公正”。法律不能代替感情,合理不一定合法。维护绝大多数老百姓的利益。但是,由于法律规则的严谨性和有序性,以及法律要求与道德要求的差距性,在百姓眼里该受到治裁的情况,依法可能就不能处理;在普通人心目当中合理的事情,在法律看来就可能是错误。也就是说,法律意义上的“公正”与百姓心目中的“公正”总是有差距的。比如,对于婚外情是否是提起损害赔偿的理由,百姓和法律的判断标准就可能不一。三、离婚案件中影响调解的因素(一)当事人因素不同的当事人有不同的素质;不同的案情也致使当事人有不同的心理状态。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一方或双方可能都会心存忿恨和不满,从而不是在理性的而是在情感的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男方因有婚外情的原因导致离婚,现提出离婚,女方心存忿恨,提出自己的离婚条件与男方相差甚远。这种情况下,由于当事人一方情绪激动,很难用理性思考问题,因此,调解难以成功。此外,当事人不同的教育程度、人生观念、家庭背景等存在差异,调解的难度也会不同。(二)法官因素绝大多数法官还是严格办案,严于律己。但由于法官审理案件的任务量逐年增多,加之个别法官过于将审判工作视为“工作”,视调解仅为工作程序,导致调解工作流于形式。另外,有的法官虽然很尽心尽责,但由于社会阅历较少,加之缺乏调解技巧和策略,甚至有“官老爷”思想,不是真正把每一个案件都决心办为精品,导致调解质量受影响。事实上,法官在调解中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要高于律师。当事人一般对于法官的话极为重视,法官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往往会更为有效。因此,法官是否对调解工作重视,当然起着重要因素。(三)律师因素虽然每一名律师都会办理离婚案件,但离婚案件并不是一般人想象的容易代理。一个优秀的律师,并不是有任何一名有执业证的律师可以做到。对当事人的尽心程度,对案件的把握程度,对抗对方当事人的能力大小,和法官的交流沟通能力,都会影响调解工作的结果。目前,很多当事人认为离婚案件处理业务简单,在聘请律师的时候,过多看重律师代理费用的高低,而不是律师婚姻专业案件代理的高低,使婚姻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调解被利用流于形式,甚至没有被利用,甚为可惜。
2022-06-160次
工作人员加上原告微信,被告从2021年5月到2021年7月分11次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方式借款给原告共计人民币2290000元,实际到账金额1826500元,并约定每笔借款的期限为7到10天。被告每次出借款项时均要求原告支付高额利息、砍头息等。原告为借款需要只能同意违法的高额利息。办案过程:笔者接受委托后,通过对案情的分析,首先很明确的是被告收取原告的利息总和是远远超过民法典最新规定的利息?;ど舷?,严重侵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也是违法行为。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被告应当返还原告支付的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部分的款项虽然事实清楚明确,但本案的难点在于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在关联性方面存在缺陷,证据在诉讼中要符合三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这样的证据才能被法院采纳,能够起到支持己方的诉讼请求的作用。本案中委托人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借款事实比如金额期限以及对方收取利息的事实,但委托人遗失很多转账记录还有些是在借贷APP上操作也找不到相关记录。如果对方在庭审中矢口否认或者质疑借款金额利息,可能会导致局面很被动,这种情况下笔者指导委托人补充证据,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等方式,进一步固定了了有关借款金额期限以及利息金额的事实。电话录音微信聊天取证也是有比较强的技巧性,尤其是要起到证明的目的且不能让被告有所察觉以免打草惊蛇。在扎实有利证据的帮助下,庭审比较顺利,被告基本承认了所有事实。最终双方同意调解结案,当事人对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调解结果:一,被告祝XX返还原告马XX不当得利总计13万元;二,该款为分期付款,被告在2022年4月22日前支付7万元,然后5月至10月每个月30日前支付1万元;本案诉讼费2242元,由被告祝XX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案件点评: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形式之一,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合法的录音资料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呈现在法庭之上。在采取录音方式收集自己所需要的证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往往使录音效果更好。2、为防止对方有防备,录音应尽早进行,并在现场、当面的情况下进行。3、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安静的,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4、在录制中,神态、语气都要自然,以防对方疑心。
2022-06-160次
一个月后开始同居生活,原告祝XX和被告徐XX因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没有建立起稳固的夫妻感情,婚后经常因为琐事争吵,感情逐渐恶化。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办案过程:本次诉讼是原告祝XX要求离婚,被告徐XX也同意离婚,但祝XX提出离婚的很多要求被告很难接受。被告找到笔者希望能最大限度争取利益。原告祝XX提出多项要求,1,支付每月1200元抚养费;2,支付被告婚内与他人同居重大过错赔偿损失100000元;3,被告补偿原告照顾孩子付出较多义务50000元;4,分割存款100000元,自建房价值200000元,汽车一辆100000元。通过对原告诉求的分析,笔者认为首选抚养费比较难拒绝,但是重大过失赔偿,付出较多义务补偿款,存款车辆等有比较大抗辩争取空间,为此笔者制定了详细的抗辩应诉策略,在庭审中针对重大过错赔偿,笔者对对方提出的证据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加以驳斥,导致对方诉求无法成立,法官最终也没有采纳对方的意见。对于存款房产,笔者也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利益?;ち宋腥说牟撇ㄒ?,委托人保住了自己的存款,汽车也争取到所有权并且没有支付补偿款。委托人最大愿望是早日解除婚姻关系,为此笔者建议委托人答应支付付出较多义务补偿款50000元,避免原告不同意调解方案坚决要求判决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结果最终双方同意调解离婚,而且笔者还为委托人减少了抚养费支出并争取到比较好的探视方式。当事人对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调解结果:一,原告祝XX与被告徐XX自愿离婚;二,婚生女儿徐XX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930元;三,被告徐XX享有对女儿徐XX的探视权,原告祝XX应予以配合;四,长安牌SUV归被告所有;五,被告徐XX支付原告经济帮助款50000元;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祝XX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案件点评:1、本着劝和不劝离的原则,但是也不表明拒绝代理,既然打算代理就要努力做好,不留遗憾。离婚案件看似简单,经济和感情交织在一起,比单纯经济案件要复杂的多,是民事案件当中耗时最多,耗费精力最多的案件类型,真正要做好离婚案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既然接受委托要有耐心,保持平和心态,积极应对,争取妥善解决。2、在交谈过程中要学会倾听,学会理解,不到最后不放弃和解的机会。当事人对其配偶做负面或者底下评论不要附和、进行评论,也许只是当事人一时愤怒或者气话。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到当事人的角度想问题,就事论事,不要对对方律师进行负面评价,没有对错,只是履行代理职责的需要。3、对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从法律上进行质证、论证,以及可能出现的有利不利的情况,让当事人做到心里有数,更从容的选择,从而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4、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做良性引导,鼓励迈过这个坎,生活还要继续,对生活充满希望,让当事人心态变得平和、宽容,从而确保案件推进和代理工作的开展。
鄱阳县律师文集
2021-05
06会有不同的影响。那么有寻衅滋事案底有什么影响?一、有寻衅滋事案底有什么影响如果你有刑事案底,会对直系子女今后的政审造成影响。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可能会影响到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有刑事案件的人无法从事以下九种工作:1、法官2、人民陪审员3、检察官4、公务员5、律师6、辩护人7、司法鉴定人员8、公证员9、警察所以,违法犯罪不仅会毁了自己,还可能对子女未来的生活或者就业造成一定的影响。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三、寻衅滋事罪与非罪的区分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以上就是整理收集的关于有寻衅滋事案底有什么影响的信息,由上可知,如果曾经有刑事案底,是会对直系子女今后的政审造成影响的。
查看2021-05
06立案标准到底是如何进行规定?一、网上辱骂他人立案标准是怎样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督馐汀访魅妨耸视霉叱绦虻奶跫础把现匚:ι缁嶂刃蚝凸依妗钡钠咧智樾危阂⑷禾逍允录?;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二、主要立案标准有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司法解释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构成诽谤罪的标准,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门槛”。行为人如果实施了诽谤行为,但不符合《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也不能认定为诽谤罪。三、网络诽谤罪的认定在网络诽谤中,诽谤成立的要素之一,就是看诽谤者所选择的传达信息的方式是否属正常的、能够阻止第三人的接触的途径。我们可以假设有这么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发出信息者所选择的途径是电子邮件,收件地址仅为某一人所知,是纯粹的私人邮箱;第二种情况也选择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但收件地址却可以为数个人,这可能是某个组织的人所共同拥有邮件址;第三种情况是制作成网页,可以供人们浏览等等。根据一般的法律判断,上述第二种或第三种传播方式就有可能构成诽谤,而第一种情况就不构成诽谤,在第一种情况下,既使可能收件人本人没有看到,而其亲属好奇打开信箱查看到了诽谤内容,也不构成诽谤,因为信息传播者的目标对象仅为收信人本人,其它情况是其不可预见的,所以其主观上不存在要将诽谤内容向除目标对象以外的第三人传播的意图。而对于第二种情况来说,可能信息传播者会以不知道电子邮件址是一人拥有还是数人拥有为自己辩护,如此的话就要看其在当时所拥有的信息条件下,可以预见到什么程度。如果有事实证明诽谤信息传播明知这个邮件址是为数人拥有,就可认为是意图将信息公布于众。对于第三种情况来说,只要是将诽谤内容放在网页上,无论信息传播者如何辩驳其网页无人浏览,都必然构成诽谤。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在网上辱骂他人,我们的立案标准是根据浏览次数进行的,以及它主要的立案标准也是根据次数。
查看2022-06
16热门法律问答
赠予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共2条回复>>我在托管公司租了一套房子,交了半年的房租。现在公司倒闭了,房东没有收到...
共3条回复>>这个月忘了社保怎么办?我下午存的钱,早上扣的费
共3条回复>>我负全责,保险不免赔,商业保险150万,为什么保险公司要我承担10%的...
共2条回复>>从支付宝借款给别人,现在不还钱,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共3条回复>>我姐姐疯疯癫癫的她老公不管她但是又不愿意离婚我想起诉让她们离婚
共2条回复>>精选知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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