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4-10肋骨骨折,肺部有伤,头部受伤 28分钟前
答 你好,是怎么发生的受伤?
问 前任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37分钟前
答 你好,有借条或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处理了
问 公司签订合同通知转正3个月后,跟劳动者说体检不合格劝退自己离职,请问这... 1小时前
答 你好,被辞退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问 你好,石律师我是永福小李 1小时前
答 您好,请问是咨询什么问题呢
问 我在抖音平台上发布某某品牌护肤品含有的某些成分可能会导致皮肤刺激,这样... 2小时前
答 品牌名称侵权行为的处理是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保全证据和财产保...
问 我在培训机构买了几个课程,过了一段时间,培训机构倒闭了,她向我要回买课... 2小时前
答 您好,你这边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问 我被人砍伤了面部鉴定了轻伤一级,接下来怎么办?一般他要赔偿多少钱给我呢... 3小时前
答 你好,尽快委托我们民事附带刑事诉讼,轻伤一级对方已构成犯罪,量刑取决于...
? 你好,男人出轨了,不低头,不怎么说好话,我现在回娘家不接他们家的电话,... 35分钟前
答您好,建议报警处理
? 。我一个工人,在医院没有手术,已治好。不影响功能。请问能评伤残吗? 52分钟前
答进行伤残鉴定前,要先行确定工伤认定是否达到伤残等级,如果不是有特别影响...
? 品牌是妻子的名字注册的,我去招加盟商,我签了加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1小时前
答您好,合同自签订时就有法律效力,对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你好,,我一个朋友欠我钱6年了,至少还没还,可以起诉他吗? 1小时前
答可以收集固定证据起诉解决
? 你好,农村老人死后买养老保险能领多少丧葬费? 1小时前
答您好,丧葬费是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 劳动仲裁可以冻结公司账目么? 1小时前
答是什么问题被冻结的,可以申请仲裁要工资
? 你好,老板跑了,劳动局能拿回工人工资多少? 2小时前
答您好,根据实际损失
问 男方坐牢十来年 期间孩子一直由我跟我的家人抚养 在接走孩子的时候(因为... 3小时前
答 孩子今年几岁?满18岁没有。你反诉他十年的抚养费
问 余额宝24000收入多少 3小时前
答 你好,你是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呢
问 我没有签合同,我提前15天和老板说了要辞职,现在我过几天要去学校上课,... 今天 17:31
答 未签合同辞职后老板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给...
问 给主播刷礼物,转账可以起诉追回吗 今天 17:02
答 您好,看具体情况的决定的
问 给主播刷礼物,转账,可以起诉要回吗 今天 16:55
答 你好,自愿赠与的不用还的了
问 我想问下两个孩子离婚了一人一个需不需要抚养费 今天 16:04
答 您好,可以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可以走途径的
问 请问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由直系亲属领取吗,这样合理吗,我们想要求... 今天 15:58
答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般丧葬费是生前...
广州地区
番禺区律师案例
2021-06-210次
广州市南沙区,原告:黎某2,女,1949年5月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原告:黎某3,女,1956年3月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三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涂泽宁、黄贵勇,均系广东一贯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黎某4,女,1942年10月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梅芳、卢军,均系广东理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黎某1、黎某2、黎某3与被告黎某4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三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涂泽宁、被告黎某4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梅芳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黎某1、黎某2、黎某3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均分被继承人马某享有的广州市番禺区××街××村经济合作社享有股权;2.判令被告将其在1999年至2016年领取属于三原告的历年股份分配金额合计48918.82元按继承份额平均分配给三原告(即原告每人16306.28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的母亲马某于1999年7月过世,遗留下广州市番禺区××街××村经济合作社股份30股。2017年2月经广州市番禺区××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调解,原被告同意每人各自继续7.5股。现因被告不同意该《协议》内容多次在村阻挠,为此,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判如所请。被告黎某4答辩称:1.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继承人一直由被告照顾,三原告从未尽赡养义务,故被继承人去世后股权分红才允许由被告收取,而且遗产应是被继承人的财产。被告要求与三原告签订协议,但签订协议后三原告均没负担祭祀材料及骨灰灵位的管理费,被告才拒绝配合三原告;××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进行股份分红收取及已按协议分配被继承人遗产,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被告可以多分遗产。2.股权分红虽然是经济社向被告支付,但被告收到后均将股权分红以现金方式向三原告分配,大约每年年初六一起吃饭时已当场分配,故1999-2016年期间的股权分红被告已平均分配给三原告。退一步说,三原告关于1999-2016年股权分红的主张已过诉讼时效,被继承人在1999年已去世,三原告也明确知道被继承人的去世及财产,但十几年来一直没向被告主张,协议书也完全没体现1999-2016年股权分红的情况,协议书中有“现为了今后方便收取其股份及其它分配”已明确体现1999-2016年的股权分红已经实际分配完毕,而且上述期间最晚一笔的分红已过诉讼时效,三原告的该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被继承人马某于1999年7月30日死亡,马某与黎某5是夫妻关系,二人共生育四名子女,分别是黎某1、黎某2、黎某3、黎某4。马某的父母、配偶黎某5均先于马某死亡。马某生前无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另查明,马某为广州市番禺区××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社员股东(股权编号:0103号),股权数为30股。2017年2月28日,黎某1、黎某2、黎某3、黎某4签订《协议书》,内容为:马某,女,于1999年7月去世,经查马某去世后,遗下广州市番禺区××街××村经济合作社股份30股,共有四个女儿分别为黎某4、黎某1、黎某2、黎某3,现为了今后方便收取其股份及其他分配,经其四个女儿共同协商一致后,同意其股份30股及其分配各自继承7.5股,此协议签字后立即生效。庭审中,原告黎某1、黎某2、黎某3称,马某的法定继承人为原被告共四人;1999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陆续向三原告各支付1万元分红款项,按照目前村的股权分红数额,被告尚欠每个原告各16306.28元;签订协议前,其三人只是领取相应的分红款项,没有对股权数额进行具体约定,故于2017年2月28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每人的股权数额时其才知道被告只支付了部分款项,没有平均分配分红款项,之后其有向被告口头主张过该期间的分红款项,但没有相应证据证明;本案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问题,1999年至2016年期间一直有进行遗产分配,2017年2月28日签订协议书,以上都符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关于祭祀问题,其三人都有出资祭祀,后因2017年原被告发生矛盾后才各自处理祭祀,不存在其三人不祭祀或不支付费用的情况。被告黎某4称,被继承人马某生前一直由其照顾,故马某去世后由其收取涉案股权分红;1999年至2016年期间的股权分红其都是平均分配给三原告,十几年过去了原告也没有提出异议,直到2019年原告才向法院起诉;签订协议是因为三原告说股份分红会越来越高,故要求约定股份分红数额,按协议约定的股份分红进行分配;后2017年因三原告不支付祭祀费用,其才不到经济社领取分红,故双方就协议产生纠纷;原告关于1999年至2016年期间股权分红的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2017年2月28日原被告签订的协议内容主要针对2017年后的股权分红,并没有对上述期间的股权分红进行约定,除可显示股权分红已完全分配外,也可以说明诉讼时效没有中断;双方不存在口头约定,签订协议后原告也未向其主张过上述期间的股权分红款项,原告就其主张没有提供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以上事实,有协议书、村民个人历年股份及其他分配表、广州市番禺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及档案查阅证明、广州市番禺区××街××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广州市番禺区××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出具的证明及原被告的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本院认为,被继承人马某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其遗产。马某死亡后,其名下在广州市番禺区××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股权30股为马某的遗产。黎某1、黎某2、黎某3、黎某4为马某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黎某1、黎某2、黎某3、黎某4四人于2017年2月28日签订协议书,约定四人对涉案股权各继承7.5股,为四人对遗产处理达成的合意,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各方应按约定履行,故被继承人马某名下在广州市番禺区××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股权30股应由黎某1、黎某2、黎某3、黎某4各继承7.5股;继承后,由黎某1、黎某2、黎某3、黎某4各享有7.5股。被告主张其可以多分遗产,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三原告关于1999年至2016年期间股权分红分配款项的主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吨谢嗣窆埠凸坛蟹ā返诎颂豕娑ā凹坛腥ň婪滋崞鹚咚系钠谙尬?,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本案中,1999年至2016年期间的股权分红均由被告先收取,再由被告分配至三原告,十几年里原被告一直以此方式处理涉案遗产,期间并未提出异议,原告主张在2017年2月28日签订协议书时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但在2019年6月28日才提起本案诉讼,本案为继承权纠纷,故三原告关于1999年至2016年期间股权分红分配款项的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对被告提出的该抗辩予以采纳。原告称在2017年2月28日后有向被告口头主张权利,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本院不予采信。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继承人马某名下在广州市番禺区××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股权由黎某1、黎某2、黎某3、黎某4继承;继承后,由黎某1、黎某2、黎某3、黎某4各享有7.5股。二、驳回原告黎某1、黎某2、黎某3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23元,由原告黎某1、黎某2、黎某3各负担255元,由被告黎某4负担25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陈玉梅人民陪审员黎燕玲人民陪审员杨颖冬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梁颖仪
2021-06-210次
定代表人:杨某,该公司执行董事。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B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法定代表人:廖某,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卢军、张梅芳,均系广东理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再审申请人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因与被申请人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2民终11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A公司申请再审称,1.B公司至今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涉案《日光大棚项目施工合同》应属无效。2.在双方当事人均已确认涉案工程至今尚未验收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推定工程视为已验收合格,并将涉案工程未能如期验收归责于A公司是错误的。3.二审法院认定涉案工程的竣工结算价款为641309.37元缺乏依据,且B公司提起本案诉讼时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4.二审法院判决A公司按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工程款利息,明显过高。据此,请求立案再审。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于A公司申请再审的理由,分析如下:1.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虽然涉案工程于2014年11月22日已经完工,但是A公司与B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签订《情况说明》,就涉案工程的工程量及工程款达成一致意见,可视为A公司向B公司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故B公司在2019年1月28日提起本案诉讼,并未超过诉讼时效。2.关于涉案工程是否竣工验收的问题。双方签订的《日光大棚项目施工合同》第十条第1点约定:“乙方在工程完工后提供相关竣工验收文件给甲方,甲方应当予以签收并在3天内组织验收,逾期签收或逾期组织验收超过5天的,视为验收合格?!盉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向A公司提交《日光大棚项目工程竣工报告》后,A公司应于签收该竣工报告后3天内对涉案工程组织验收,A公司至今仍未对涉案工程组织验收,故一、二审法院认定涉案工程视为竣工验收合格,并无不当。3.关于《日光大棚项目施工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鉴于涉案工程视为验收合格,故《日光大棚项目施工合同》有效与否,不影响B公司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4.关于A公司应支付工程款数额的问题。如前所述,涉案工程视为验收合格。根据《日光大棚项目施工合同》第五条约定,A公司应当向B公司全额支付涉案工程款。双方签订的《情况说明》证明,双方确认涉案工程总价为641309.37元。因此,一、二审法院判决A公司向B公司支付641309.37元工程款,并无不当。5.关于涉案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标准问题。根据《日光大棚项目施工合同》第五条约定,A公司应当按照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B公司主张A公司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付违约金,实际已低于双方原来约定的标准,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一、二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综上所述,A公司主张的再审事由均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A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审判长王振宏审判员陈渊审判员孙桂宏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岳理珍梁琼文
2022-08-100次
2021年3月7日起按LPR上浮50%计至被告实际清偿货款之止)。事实和理由:原告从事出售鸡腿、鸡翅、鸡胸等冻品生意。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间,原告与被告一直存在生意往来。双方在微信建立群聊,被告及其公司员工每日在群聊中向原告下单,原告按单安排发货,双方一直按先发货后付款的交易方式进行。期间被告多次欠付货款,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货款,直至2021年1月14日,被告公司财务与原告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合计800700元。2021年2月16日,被告股东之一汪某某承诺于2021年3月6日前付清尚欠货款800700元,但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至今仍未付清。综合各项证据,原告认为与被告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并合法有效,原告已依法向被告送货,被告应向原告付清尚欠货款800700元。另外,被告承诺于2021年3月6日付清货款,现逾期未付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被告方答辩被告某某公司辩称:1.原被告之间确实存在买卖关系,但双方因价格和产品质量问题,最终没有结算。2.在原告提交的送货单中,戴某某非被告员工,由其签名的11张送货单对应的货物被告均未收到,对应货款金额为93900元。法院查明经审理查明:被告向原告购买鸡爪、鸡胸、鸡翅等冷冻食品,被告通过微信聊天群“**先冻品”向原告发出订单需求,原告向被告供货后将送货单发送至该聊天群。原告提供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19日的送货单,分别载有货物名称、数量、价格、日期等信息,收货单位及经手人栏分别有林某某、李某某、毕某、谢某、黄某某、吕某某、戴某某等人签名,其中戴某某签名的11张送货单所载货物总额为93900元。原告在聊天群“**冻品”中发送的送货单包含了上述戴某某签名的11张送货单,被告工作人员未提出异议。原告通过微信与被告工作人员微信账号“**不萌~”沟通货款结算及支付问题,“**不萌~”多次向原告发送结算表格截图,并发送“旧款还欠772950元”“12月16日至17日冻品款已结清”“以后来货,每天结”等文字信息;2021年1月,原告向“****~”询问“靓女把货款转过来啊”,“****~”原告发送了结算表格截图并问“还欠:800700元,这个数对不对”,原告回复“对”,上述表格记载了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9日的货款金额,合计800700元,并备注“总款:900700元-100000元预付款=800700元”。被告辩称“****~”的账号使用人系被告的统计人员而非财务结算人员,故该员工在微信中发出的信息仅系对原告提供的送货单金额进行的统计而非最后的结算,该员工无代表被告进行结算的授权。被告系成立于2018年11月2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汪某某、陈某。原告通过微信多次向被告的股东汪某某催收货款,其中2021年2月16日原告向汪某某询问“新年好,汪总那些货款什么时候转过来???”,汪某某回复“在元宵节后一周内应该3月6号一定可以到位给你”;3月2日原告问“汪总我的80多万货款什么时候跟我结???”,汪某某回复“好”“会安排好”。原告还提供其与汪某某的电话录音,原告在电话中亦向汪某某催收货款,汪某某表示希望分期支付。被告提供了“**先冻品”群聊天记录及部分送货单,显示同类商品在不同时期的价格不同,被告在微信群中曾向原告反映某批次的鸡爪质量有问题并要求退货,原告同意了被告的退货要求。原告称双方交易的商品价格因市场行情变动而存在变化,属正常情况,且双方就价格通过协商确定了;就被告辩称有质量问题而退货的商品,原告并未在本案中主张相应的货款。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电话录音等,被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等证据,以及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在案佐证。法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通过微信等方式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被告通过微信群“**先冻品”发出订单需求,原告向被告供货后将送货单发送至该聊天群,被告未在该群中提出异议,被告亦未举证证明其通过其他方式向原告提出异议,故应认定被告确认原告在群中所发送货单列明的送货数量与金额。被告辩称未收到戴某某签名的送货单所列明的商品,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曾向原告提出异议,本院对被告的该项抗辩不予采纳?!?***~”的账号使用人系被告员工,原告与其聊天记录中包含有多次结算、对账、催收等记录,应认定该员工有权代表被告与原告进行结算,被告辩称该员工并非结算人员、双方并未最终结算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向原告发送的结算表格截图及聊天文字内容载明被告尚欠800700元,且原告对此予以确认,应认定该数额系经原被告确认的结算金额。原告依约向被告供应商品,被告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原告支付相应的货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主张被告支付货款800700元的诉讼请求依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主张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虽然有理,但双方未约定违约金,原告主张的计算标准过高,本院依法调整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的标准计算。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一、被告某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支付货款人民币8007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8007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的标准,自2021年3月7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818元、保全费4524元,由原告黄**负担100元,被告某某公司负担1624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裁判日期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番禺区律师文集
2021-03
30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刑事上首先要确定是谁造成伤害,谁在刑事上构成故意伤害罪并承担刑事责任。3、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等刑事案件审判生效后,根据刑事案件认定的人和伤情,确定民事赔偿义务人和赔偿金额。单独的民事诉讼会支持精神损失费。三、重伤二级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币陨鲜切”辔蠹艺淼墓赜谥厣硕恫慌獬ビΩ迷趺囱斓南喙刂?,如果碰到明显是他人的责任,造成了我们重伤的,我们可以坚决地向法院进行起诉,合理合法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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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二、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三、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形劳动法做了规定。主要有两种情况: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4、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劳动关系解除。这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等情形,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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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二、经济赔偿协议书怎么写经济赔偿协议书首先要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如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其次要有产生争议的事实,即产生经济赔偿的法律事实,如交通肇事致使人受伤的,肇事者与受害者之间可以在交警的协调下,在自愿一致基础上达成赔偿的协商。如简单的写一下交通肇事的过程,案发地点以及受害者的受伤程度。在双方协商后,要写明肇事者的具体赔偿金额,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以及赔偿的期限,最后还要写明一下双方违反本协议时的一些解决措施。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即可。三、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1、具备合法资质。成立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必须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正常交税,并取得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2、服务态度。3、懂法。一家合格的劳务派遣公司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既要自律也要避免劳动纠纷,所有选择一家合格的劳务派遣公司尤其重要。一家合格的劳务派遣公司能从招聘、面试到入职过程中帮助企业避免劳动纠纷带来的劳动风险。4、反应速度。这是服务效率的直接体现。在劳务派遣项目合作过程中,经?;嵊腥嗽闭衅?、面试、培训、离职等人事工作,需要派遣公司协助处理,将会影响企业用工的效果,甚至会带来不必要的劳动纠纷。所以反应速度是影响劳务派遣服务的直接因素。5、对待员工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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