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盗窃矿石,评估价15万元,当时自已贱卖10万元,问判多少年 昨天20:19
答 可以起诉索赔
问 你好,我的车卖了,对方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昨天15:30
答 车卖了对方不过户可以报警,当事人可以请求警察出具对方不愿过户的证明,到...
问 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详细地址不一样。恰好我的车子就是说在被申请注册的这一真... 昨天08:31
答 你好 建议咨询你需要办理证件的主管部门的具体办理流程
问 高中档案密封条空白处弄有油渍有影响吗 前天 23:02
答 你好,详情建议我方直接咨询学?;蚪逃棵?/p>
问 美容院产品 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想要退钱 前天 20:08
答 协商一致都可以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问 账号交易200元被找回报警能处理吗 前天 10:38
答 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
问 我跟我老公已经分居三年了。这期间小孩是在他家养着的,像这种情况法院会怎... 前天 04:03
答 你好 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
? 已经第二次起诉离婚了,可还没离掉怎么办? 今天 00:19
答你好,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第一次判决不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 拖欠工程款未还,已经提起诉讼,经过了一次开庭审理,但是因某些情况案件延... 昨天23:27
答你好,工程欠款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 几天前,我进入了一个活动,在里面抽了茅台酒。刚才我打电话给我,说他给我... 昨天22:56
答消费者维权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交涉。根据交易时对方提供的联系电话、方式...
? 在朋友圈发别人的照片是否侵犯了肖像权?还有文字 昨天21:54
答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
? 16岁男性与15岁女性发生性关系犯法 昨天20:43
答谁犯法?具体发生过程如何?谁主动
? 我还是实习生,签实习生劳动协议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昨天20:36
答可以投诉或者仲裁处理
? 我买了安置房,也找中介写了合同,转让卖方玩任何理由拒绝,现在我找卖方转... 昨天20:31
答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问 绩效和全勤应算到底薪中吗? 前天 01:25
答 加班费包含在底薪里面吗:加班费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是不包含在最低工...
问 当保安弄丢了一个对讲机,人家让赔偿1000元,正常吗 前天 23:35
答 不正常,让对方提供发票
问 我父亲59岁发生工伤 前天 17:03
答 你好,在哪发生的详细讲下
问 你好在吗?工伤赔偿可以咨询 前天 17:03
答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一下问题。
问 尿毒症病人,因为爱人有养老金。被取消低保??梢云鹚呙裾致?? 08-08 18:36
答 你可以起诉,但是要注意发放低保的条件,如果确实不符合条件,则你是不能胜...
问 前天有我们当地的律所说上门取证是真的吗 08-07 13:31
答 你得说是什么事,并且把前后过程都讲清楚,我们才能判断你说的可能的真假。
问 欠款人死亡,房屋是与父母同住的自建房屋,没有配偶,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08-07 08:36
答 你好,不太好要,详细讲下帮你分析
三门峡地区
渑池县律师案例
2021-06-110次
2021-06-110次
议焦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也采纳了我的观点。案件判决后,被告提起上诉,中院维持原判,被告也履行了判决确定的金额。
2021-06-110次
渑池县律师文集
2021-04
26生儿出生率大幅提高,但是如果在出生时操作不当很可能造成胎儿死亡,那么胎儿死亡赔偿金如何算。一、胎儿死亡赔偿金如何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鉴定材料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三、医疗事故的赔偿需要哪些作为考虑因素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医生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第三,要考虑到你的原发疾病,跟你这个身体损害之间还有什么关系。由这三个因素出发,这次规定得比较细,一共是11个方面。一旦确定为医疗事故,将来的赔偿应包括,医疗费,包括病人的陪护费,包括病人在医院的就餐费,包括造成病人残疾以后,残疾的赔偿,以及造成残疾以后,他的残疾用具,病人的误工费,还有陪护人的交通费,病人从外地来的交通费,还包括了将来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他的16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所以这个项目规定是比较详尽的。精神损失,在民法里有这个内容。但考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的身心造成损害,也包括他精神的损害,应该对他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其标准,一般根据当地的平均的年生活水平,根据不同情况赔偿若干年。综上所述,因医护人员的操作不当导致胎儿死亡的,那么就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有过错的医护人员需要绝对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的,根据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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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用,那么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二、影响赔偿数额的因素有哪些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三、医疗事故的特征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医务人员只是作为法人的一部分来为患者服务,即某一个体的行为与法人内部其他个体的行为构成一整体为患者服务,所以医务人员的行为是法人行为的组成部分,本质上应视为法人行为。2、医疗事故是因过失引起的。不能将医疗事故简单地理解成医疗与事故的简单相加,即认为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作为一整体来体现它的内涵和外延的,它是一法律意义的概念,所以对它下定义就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正是基于此,我们将医疗事故严格限定在因过失引起的医疗事件。而排除了因医疗单位故意引起的医疗事件。3、医疗事故是因医疗单位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造成的。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它不仅指某一行为的结果,而且也包括行为本身,所以医疗事故可能发生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该过程之后。传统的观点认为,医疗事故是发生于医疗单位在从事诊断、治疗、护理的过程中,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因为医疗事故的行为是发生于该过程中,但结果可能发生于该过程之外,而医疗事故是由行为和结果共同构成的,因此,笔者使用“因医疗单位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造成的”加以概括。4、医疗事故是指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医疗事件。医疗事故是否要以发生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笔者认为,应当以发生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其中理由已在本文第一部分详细阐明,在此就不赘述。以上就是关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介绍,对于患者来讲要维护好自己的利益,尤其是对于补偿标准的问题要结合法律制度要求赔偿,?;ず米约旱睦?,保证自己的后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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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较严格的,如果认定了精神损害赔偿,那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有多少?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有多少要看具体情况。1、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2、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2、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何认定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害人进行侵权时的心理状态。一般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在故意的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对于受害人造成的伤害一般要比过失情况下大得多。2、侵害人的获利情况。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抚慰以及精神损失的补偿,同时也是对侵害人的一种惩罚,只有这样才可以能够达法的预防犯罪的目的。3、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精神损害赔偿既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抚慰和心理上补偿也是对于侵权人的教育和惩罚,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找到二者的平衡点掌握一个度,才可以实现。4、受害人精神受损害的程度和后果。侵权行为对于受害人造成的后果是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一个重要的因素。5、侵权行为的方式、场合和范围。以不同的手段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一也不同。6、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是一个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不同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东部要比西部和中部地区发达,同时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也比较明显。三、精神损害赔偿金范围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有多少"的相关知识,精神损害赔偿金会被各种因素影响的,比如侵害人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精神受损害的程度和后果以及当地经济状况等等。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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