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家暴离婚孩子权归谁抚养 07-09 07:13
答 需要详细了解情况,才能判断
问 你好,我这都起诉15天了不给立案 06-16 20:49
答 需要详细了解情况,才能判断
问 我是一名中学生,学校同学中考替考作弊并且伤害到我的权益,我想匿名举报,... 06-04 06:31
答 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问 购买东西。他只发一半。怎么办? 05-23 17:21
答 需要详细了解情况才能判断
问 对方约我打架,但我先动手了他也还手了算互殴还是我单方面打人 05-17 20:22
答 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不能采用非法暴力,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符合法律的规...
问 未经过我的允许 拿我照片发快手 05-12 01:20
答 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是:①如果在未经过他人允许私自下拿来上传平台或者...
问 我爱人在乡下有套自建房,刚领到不动产证,我单位有县城镇安置房,我要申请... 05-12 01:03
答 你好 说下具体政策才好做回答
? 弟弟无财产无子女,现在重病借了高利贷没钱还,我会受到影响吗? 2分钟前
答你好,收集相关证据,起诉对方
? 我想问一下临时想贷的款用做生意同转备用怎么个贷法?最少4至5万就可以 9分钟前
答具体需要依据贷款合同内容来确定
? 父亲已婚,母亲未婚,孩子如何登记 11分钟前
答你好,需要承担抚养责任
? 你好,我想问,离婚男人刚开始同意,后来说离婚可以,孩子必须给他他才能同... 24分钟前
答可以协议或者起诉解决
? 关于住院问题,希望您尽快给我打电话 26分钟前
答你好,请问遇到什么问题了
? 交警判(对方主责我次要责任)这要求合理吗?如果按责任赔偿我该支付多少钱... 34分钟前
答交通事故认定一般来说要看三个方面,首先看当事人有无违法行为,第二看违法...
? 别人借了我五万元,每年只是转一下借条,你打电话问他要钱,你却不接电话 35分钟前
答您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问 我爱人在乡下有套房,刚领不动产证,我县今天建安置房供给相关单位,算不算... 05-11 12:53
答 如果遇到了安置拆迁房问题的,可以与当地的征收拆迁补偿相关部门进行协商,...
问 如果女孩子的你领证了,还跟前夫过怎么办 05-08 13:02
答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问 我要起诉我父母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05-06 04:32
答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
问 我要起诉自己的父母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05-05 22:21
答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
问 您好!我公公经营土地几十年了然后跟他同包的姑姑说是她分的地,现在要回来... 05-05 21:56
答 你好,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问 律师您好 我和我的女朋友有了小孩 可是没有结婚证,可是她妈妈是从事婴儿... 04-27 03:57
答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问 我家山地被别人占用,怎么举报? 04-26 23:31
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土地被非法占用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乐东县地区
乐东县律师案例
2022-08-160次
某某犯放火罪。同年8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梁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梁某某未上诉。省检一分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梁某某蓄意放火,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且没有悔罪表现,也未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应予严惩,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量刑畸轻,遂提出抗诉。省检察院经审查支持省检一分院抗诉意见。经开庭审理,省高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依法改判梁某某死刑,立即执行,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该案抗诉过程中,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既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又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该案的成功抗诉,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不断强化审判监督意识,正确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本案我和俊龙是被害人代理人,一审判决死缓后立即帮助当事人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书,一分检检察官十分给力支持,二审改判死立执,欣慰,死刑复核结果出来,维持二审。虽如此,看到一中院死刑执行公告的时候,内心还是很不舒服,虽然正义好像实现了,但是毕竟又多一条人命。而且遗留的问题是被害人两口子被火烧死,还有两个未成年小孩无人抚养,还有四个老人需要赡养,附带民事赔偿的丧葬费和医疗费一中院执行局及时执行到位拨付给了被害人,但是这些远远无法满足小孩抚养所需、老人养老所需,我很担心本案被害人两个小孩的成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制度不改革我也很担心其他类似被害人的救济填补。本案办理中,一分检检察官帮着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我和俊龙商量后,经合伙人同意,也免除了被害人后续的律师服务费用,当做赞助小孩教育。但是很明显这些远远不够,目前的附带民事赔偿制度不改,同时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又不够完善,如何在打击犯罪同时关注被害人的救助,值得有关部门考量。PS:近期本人团队在重点关注未成年犯罪预防与青少年权益?;し矫?,对此也关注和可以提供帮助的可以和我联系。
2022-08-090次
事案件,曾被媒体专题报道,是当地具有典型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经过律师所作无罪辩护,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辩护过程:一、侦查阶段抓住机会针对性开展辩护工作,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2020年3月初,王五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其家属多次自行申请取保候审,但均被办案机关以案情重大为由拒绝。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及时向办案民警了解案情概要、向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经过多次的案情分析和充分的法律论证,律师认为:该案虽然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期十年以上,但是承办律师发现该案存在诸多关键疑点,只要取保候审的理由足够精准就仍具有成功取保的可能性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做百分之百的努力。承办律师当即将取保候审作为该案阶段性工作目标,并马上为争取取保候审工作制定了“三步走”的战术性辩护计划。因为案情重大,每一步的辩护工作都非常艰难,但是承办律师从未放弃任何一个机会,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运用专业法律知识积极与各办案机关沟通案情、交换观点、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律师的工作态度和辩护观点得到了办案机关的高度重视,终于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期限届满前的最后一刻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连夜为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二、审查起诉阶段初期在大量证据中抽丝剥茧,还原事实真相。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通过反复阅读卷宗、多次会见当事人、认真核实对比证据,二位律师在错综复杂的证据中逐渐还原出案件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审查起诉阶段中后期全面展开无罪辩护对于公安机关指控的诈骗事实及移送的证据材料,两位律师分别从指控事实、在案证据、法律规定等方面针对性地提出辩护意见,律师意见受到检察官重视,将该案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结束后,两位律师不仅对在案全部证据系统性提出相应意见,而且积极收集和提交有利证据,并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展开全面论证,得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观点结论,提出不起诉的辩护建议。四、检察机关最终依法决定不起诉经检察委员会讨论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决定对王五不起诉。历时两年多的辩护工作终于圆满结束,一方面得益于承办检察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与担当,另一方面承办律师的主动性、专业性的价值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结语本案系因商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交易关系错综复杂,张新华律师和宋子明律师通过其专业细致的辩护,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这对于当事人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他避免了近10年的牢狱之灾,十年囹圄对一个20多岁刚结婚生子的小伙子来说,必定会对他的工作、生活、前途、婚姻、家庭、孩子心理健康等带来重大变故。好在经过两年多的律师努力终见成效,生活还是他的生活,世界还是他的世界。
2022-08-030次
水县。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南某,女,,汉族,住甘肃省天水市。以上两再审申请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云某,北京某某(??冢┞墒κ挛袼墒?。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王某,女,,黎族,住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委托诉讼代理人:钟敏,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聂宇,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一审第三人:海南某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谑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某某,该公司总经理。再审申请人马某、南某因与被申请人王某及一审第三人海南某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谑兄屑度嗣穹ㄔ?2018)琼01民终47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马某、南某申请再审称,被申请人王某仅提供一份马某收到35万元的退款收条(该款系马某向王睛支付的购房定金15万元与预付房款20万元),某某某公司并未提供任何证据,申请人也未收到一审法院送达有关某某某公司提供的证据。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均凭被申请人与第三人单方面的口头陈述,且在申请人否认的情况下,作出与事实不符的事实认定,属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关于违反程序的问题。1、关于一审法院开庭程序违反规定的问题。一审庭审中书记员因申请人在庭审调查阶段指出其漏记了关于本案重要事实的陈述,当场生气,并拒绝记录。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庭审书记员拒绝记录,提前退出法庭。主审法官亦不予以制止或另行安排书记员记录,或另行安排第二次开庭。显然这不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原审书记员的行为无异于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关于该程序问题二审庭审中既不调查,也不认定,完全在回避该问题。2、关于第三人举证的问题。第三人在一审与二审中均未提交书面的证据,只是说在手机里有微信截图,内容是谈及申请人没有及时交齐贷款材料的事,以证明是申请人的原因造成2018年3月31日之前贷款没有办理成功。法官让双方看手机来质证,申请人认为其内容与证明目的无关联性。该三份微信截屏庭后第三人并未书面提交给一审法院,一审法院也无法送达给申请人。3、关于二审法院以未经在法庭上出示且未经质证的微信截屏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问题。二审法院依据上述微信截图内容,认定当事人达成了解除案涉合同并退款的口头协议。在一审与二审的庭审中,第三人并未提交相关证据,也未经质证,一审和二审庭审均无对上述情况的陈述与调查,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关于本案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问题。1、一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一是以微信截图来认定申请人不能按时补交材料导致第三人在约定的时间贷款未审批通过证据不足。二是对申请人应支付首付款40万元的时间认定错误。三是认定三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口头协议证据不足。一审法院仅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了退款收条为由认定双方达成解除合同、退款后互不追究的口头协议与事实不符。本案不是申请人不想买房,而是被申请人不想卖房。2、二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二审法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确认了一审查明的事实同样没有证据证明。关于各方责任分配的问题。根据案涉合同的约定,申请人只是配合第三人提供贷款审批材料以及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这些工作申请人按合同的约定都履行了,也准备了足够的购房资金(申请人如期支付了35万元,提供的银行流水单证明申请人有近l00万元的充足资金),怎么说是申请人违约?还达成什么三方口头协议?相反,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没有尽到合同的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合同关于责任分配的约定,第二条约定贷款及相关过户手续由第三人负责。第八条约定被申请人、第三人应在2018年4月1日前完成所有手续并交房。这些责任都是被申请人与第三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九项之规定,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撤销(2018)琼0105民初4070号民事判决和(2018)琼01民终4795号民事判決,发回重审或支持申请人一审的诉讼请求。王某提交意见称,本案不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的情形。第三人提交的微信记录,一审庭审时双方是看了手机的,经过了质证。从双方聊天内容看,双方同意退款并终止合同,没有主张谁违约。实际上是再审申请人没有及时支付首付的房款。本院经审查认为,各方当事人对解除案涉的《房屋买卖合同》均无异议,争议焦点在于王某是否违约,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马某、南某主张王某和某某某公司违反了《房屋买卖合同》第二条、第八条的约定,王某拒绝卖房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第二条约定,2018年3月31日前办理贷款及完成过户等手续,贷款及相关过户手续由某某某公司负责(马某、南某提供给某某某公司贷款手续后如银行不能放贷,某某某公司应在收到马某、南某贷款资料后3日内通知马某、南某)。待马某、南某申请贷款审批手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马某、南某支付首期购房款40万元。本案引发争议的原因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贷款手续没有办理完成,马某、南某也没有及时支付全部首期房款。而按照合同约定,贷款手续由某某某公司负责。从本案证据看,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贷款手续的责任不在王某一方。在王某不愿再卖房后,经三方协商,王某退还马某、南某已付的35万元,马某、南某给王某出具了收条。双方事实上已经终止了合同的履行,对违约问题双方也没有达成新的意见。因此,马某、南某主张王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没有事实依据。关于一审程序问题。虽然一审的庭审笔录没有详细记录辩论意见,对马某、南某一方的意见仅注明“详见书面代理词”,但庭审程序并没有省略辩论阶段,庭后马某、南某的代理律师也提交了书面的辩论意见,因此,一审并未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关于证据问题。某某某公司提供的微信截图,虽然未提交书面的材料,但在一审庭审时各方当事人在手机上已经看过并发表质证意见。综上所述,马某、南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九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马某、南某的再审申请。审判长梁永新审判员程序审判员唐林艳二○一九年十月十六日法官助理吴天鸿书记员王闻珠
乐东县律师文集
2006-12
19审判决,陆文章、杜志美夫妇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陆文章与被害人陆文宾系兄弟关系。因做生意,兄弟二人积怨颇深,两家亦因生活琐事处理不当而致矛盾不断激化。陆文章夫妇欲行报复,伺机殴打陆文宾。2006年2月20日晚,在家中的杜志美电话告知陆文章,陆文宾外出未归,陆文章即与夏某某驾驶租来的汽车,在如皋市长江镇平南村路段,拦截对向驾驶摩托车的陆文宾。陆文章用汽车碰撞摩托车,致陆文宾倒地,继而与夏某某共同对陆文宾实施殴打。其间,陆文章使用钢管击打陆文宾头部,致陆文宾重伤,经鉴定其伤情为五级伤残。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文章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杜志美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因陆文宾在纠纷的起因及矛盾的激化上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对二被告人均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查看2006-10
26业务中取得了令世人注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年来产生了一些混乱因素,一些人钻了我国法律服务制度不健全的空子,造成了社会不少公民、单位和企业的困扰,也造成不少律师的忧虑。为解决、整顿法律服务环境中的紊乱,我国司法行政机关做了一系列工作,然而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为了进一步解决法律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试就法律服务环境中的不秩序、不适应的现状与问题症结所在进行探讨,以便获得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其设想。聘请律师法律服务的多方位的现状法律服务是指法人或自然人为实现自己的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排除不法侵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聘请律师以其法律知识和技能提供服务的专业活动。在司法实践中,提供法律服务的并非都是律师。这与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不平衡、律师人员缺乏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这也是我国法律服务工作的组成人员多方位的根源。实际上,这些问题早已出现,只是过去问题不显得严重罢了。而今,我们要认真对待这个问题,进一步地治理整顿我国的法律服务环境,才是防患于未然。现就有关现状列举如下:1、由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2.由兼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3.由乡、镇、办事处法律服务所在职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律服务。4.由公证员担任法律服务。5.由退、离休政法人员从事法律服务工作。6.由法人内部在职人员从事法律服务。7.由上述人员自由联合的法律服务。以上不足以概括我国多方位的法律服务环境之全貌,但是,毕竟反映出其中一部分。同时,也说明以下两个问题。一是作为法人,认为法律服务可以与解决单位的债权债务划等号。因此,只要可以为企业追回欠款的,不论是何种讨债队伍,还是使用何种手段,也就聘而请之,这种划等号的做法是不足可取的。二是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少单位和人员只注重经济效益。他们只认此类目标,不管社会效益,把法律服务的环境做为一种可竞争的法律市场。这种视法律服务工作为纯商品经济活动,实在是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曲解。我们现在要提出的是那种非律师所提供法律服务工作问题。按照我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律师职业证书的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是律师的专门职责。而目前有些现象将来还会存在的;有些现象是反常的,要求我们采取对策,清理整顿,理顺关系,使这些行为规范化,标准化。但是,必须郑重指出律师法律服务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同时,又是我国广大律师通过数年来的艰苦努力,在法律服务这个广阔的领域中作出了巨大的历史作用和贡献,这样的一个局面得来是不容易的。因此,从这个角度讲,理顺法律服务的关系,整顿法律服务的“市场”是目前的当务之急。法律服务环境不秩序的症结所在当前法律服务环境中多方位存在问题的主要症结所在是:1.司法行政机关缺乏有效的管理,使得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不同性质的单位和不同素质人员大量出现。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有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的权利。我们认为,目前不是处于律师工作的初创阶段,全国范围的普法工作已取得显著的成绩。因此,不应允许低劣的服务人员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活动。而且,对这些多头绪、多路人马从事法律服务问题的治理,也是对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组织领导的一部分。另外,在打着各种旗号的法律服务中,收费标准也参差不齐,有的竟悬殊数干元,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缺乏对所有搞法律服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的统一的业务监督。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2.不正当的竞争也是法律服务环境不秩序的症结所在。有的律师事务所在自己所谓“辖区”范围内,依据有关的力量,“划地为牢”。也就是他对此范围内的法人或公民个人,要求聘请律师的,非我莫属,不能找“外人”担任,否则云云。使得一些企业家欲破此界又有顾虑,影响了法律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有的还上门游说,要法人“改换门庭”,许诺“优惠”政策。有的欲与某律师联手,挂名取利,甚至有的是法律服务人员与法院工作人员串通介绍支付好处费的方式独揽案源,有的单位为了争揽案源还将法官的亲属案排到本部门,“割据”一方。这是一个重要原因。3.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缺乏有效地综合管理,是法律服务环境不秩序的另一症结所在。律师事务所在我国律师执行工作机构中占绝大部分,怎样进一步发挥律师的积极性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只有律师事务所搞好了,才能使我国的律师工作取得举足轻重的成效。现在一些人员素质上,工作效率上,办案设备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我们想,难道律师事务所不能加速发展吗?难道律师事务所不能增大投入、落实政策、解放思想为国家的经济改革作出更大的贡献吗?因此,我们要对我国的律师工作机构进行新的设想,防止可能出现的缺口。4.法人与公民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淡薄,是形成问题的外部因素。有些法人或者公民遇到法律事务较为紧急时,沿袭找“熟人”的习惯。对法律问题懂行的、认识的司法人员、熟悉的律师工作者等等,都是他们寻找的对象,真是饥不择食。这样,就给了低水平的法律服务以生存的机会,使一些法人或公民在获取法律服务帮助上受到“欺骗”。5.讨债公司或讨债人员的出现,形成犬牙交错的局面。由于我国目前在经济上方针,过热的需求得到了有效控制,有的商品数量超过了市场容量,而且产业结构不合理的解决需要较长的时间,使得资金循环出现一定的阻滞。时间一长,债务拖欠之风愈演愈烈,欠债数额也不断升级,法人或公民都希望借助外力索回欠款,一些讨债队伍“应运”而生,雄踞—面,引人注目。但是讨债人员收费高昂,未必真能解决问题?;褂幸恍┕?、检察等部门少数人员,在法人或公民的“强烈”要求之下,也介入了讨债的事务,在我国经济领域中也“一显身手”,此举竟然使法庭和律师也“相形见绌”了??杉?,东南西北中一起向这个领域冲,法律服务工作的境遇,不能不令人担忧。所以,消除这些主观的、客观的不利因素,是我们当前的重要任务。解决法律服务工作困扰的设想和对策法律服务这一律师的“首项业务”出现困扰的症结是多方面的。因此,解决问题的措施也不能采取扬汤止沸方式,而应当呼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应当由国家进行大范围的宏观控制;还应当做这几方面的具体工作:1.加强法律服务环境的整顿,应同国家经济调整相适应。作为法律服务工作属于上层建筑。国家的治理整顿是对经济的调鳖,即调整结构,整顿秩序,提高效益;也就是在经济基础上发生一定范围的变化和调整。所以,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应强化对法律服务环境的管理,该限制的应当限制,该监督的要落实监督。对于不能胜任法律服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该下马的一定下马,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不许开展法律服务工作。2.对于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应视情况划分等级??梢陨柘肼墒κ挛袼准?、乙级事务所。这样可以使律师对自己的工作机构有整体意识,可以使聘请单位有个选择标准,可以使司法行政机关实行标准的业务监督,可以有效地提高律师的专业水平,巩固专业律师事务所和使其规范化,调动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感。另外,也可能对律师的专业分工的工作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呢!对整顿法律顾问环境是一种有效措施。级别的划分,也可使各法律机构多一点自知之明,制止人为的非正当竞争?;致墒κ挛袼募侗?,可以从事务所组成人员的数量、素质;办案数量、质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办案设备资料;组织管理;等等诸方面考核。为培养竞争意识,对律师事务所应隔段时间考查,实行动态评定,不搞一劳永逸的形而上学办法,促进事务所上进发展。提高对法律服务工作服务质量,使法律服务工作再上一个台阶。3.对法人使用公司律师担任法律服务事宜。我们认为,这样的法律服务人员应在所在的司法行政机关注册登记,经批准注册方可以开展工作。不应允许以社会律师名义从事公司事务之外的法律事务。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办事处法律服务所,考虑到这种机构大部分是以国家设立司法助理为核心成立起来的,本身就是以民事调解工作为中心工作的,因此,这种机构应以法律咨询、群众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为主,不宜大张旗鼓的搞本范围的法律服务工作。这方面最好制定有关条例加以调整。当然,上述的三条措施对法律服务环境的整顿,是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的。我们希望本文提出的问题,以期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我们更希望广大律师能从全局出发为此献计献策,协助有关部门有效整顿法律服务环境,使律师在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大舞台上演出更加威武雄壮的“戏剧”来,为我国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查看2022-08
16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银行业协会:为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便利群众办理存款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储蓄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经商相关部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决定简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手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符合条件的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小额存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办理,不再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80〕银储字第18号)关于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须经公证的规定。二、适用本通知规定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二)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三)提取申请人同意一次性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及利息,并在提取后注销已故存款人账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上调本条第(一)项规定的账户限额,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外币存款按照提取当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三、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的非存款类金融产品适用本通知关于简化提取的规定,其本金和收益一并计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账户限额。非存款类金融产品未到期且无法提前终止,或者无法办理非交易过户的,应当在该产品到期或满足赎回条件后一次性提取。银行业金融机构代为办理公积金提取等业务的,应当告知提取申请人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四、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二)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三)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四)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五、已故存款人的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二)指定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遗嘱;(三)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四)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提取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必要审查,审查时应当尽到合理谨慎义务。七、提取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冒领存款,涉嫌犯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八、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标准,妥善保管客户信息及交易资料。九、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与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公证机构等相关单位的协作,健全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保障存款安全和继承人合法权益。十、银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调和服务职能,指导会员制定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规范,协调做好相关政策咨询和金融服务。十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银保监会商人民银行可以调整第二条规定的小额存款的金额标准。十二、本通知不适用于涉及境外个人的存款提取事项。境外个人包括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港澳台同胞,持外籍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公民,以及持中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件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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