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工地骨折,住院七天回家,现在四个月了,还能做工伤鉴定吗?工地工程完成... 8分钟前
答 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
问 在网上做兼职,被骗了钱,如果报警,要通知家长吗? 41分钟前
答 <p style="text-align:left;&quo...
问 10年进的酒现在厂家告我侵权怎么办? 1小时前
答 当事人起诉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
问 我周六上了11个小时但是我在公司打卡查询里却显示我周六休息 1小时前
答 公司每周上班六天,只休息一天,如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劳动者每...
问 x借我两千块钱四五年没还,有什么办法让她还 1小时前
答 欠钱一直不还的办法:出借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处理。出...
问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要怎么办? 1小时前
答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仍然...
问 我打车被人看见车牌号,老是打电话给手机,查询我的下车点,我该怎么办? 1小时前
答 报警处理吧,由警方调查。
? 我签了合同,没有上班,他起诉我 7分钟前
答你好,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工伤赔偿金第二次赔偿金怎么拿到手呢 10分钟前
答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
? 工商局的投诉信怎么写 21分钟前
答直接点击“投诉信”
? 我在小区靠右侧停车,我没拽住,去四S店修做价,车主要求换门,我不同意,... 47分钟前
答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
? 员工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可以不支付工资,直接开除员工! 1小时前
答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
? 这期间他和他老婆说离婚,这段时间我怀孕了,我去医院检查孩子没事,可以吗 1小时前
答按当时的法律处理
? 出具不认定是工伤意见书怎么写 1小时前
答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确定
问 谈了四年的恋爱, 女方现在要求分手,男方不同意 ,要女方给三万块钱,请... 1小时前
答 女朋友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要分手费是敲诈勒索,涉嫌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
问 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抚养犯法吗? 2小时前
答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将孩子送给别人抚养,只要办理好送养手...
问 借给朋友十万块钱,借条过期了,现在一直拖欠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2小时前
答 可以起诉,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等证据,起诉法院判决偿还
问 离婚,在孩子的抚养权上 今天 12:04
答 你好 建议提供具体详情
问 我是2021年7月签合同买了一处碧桂园杭州湾那边的房子,是否真的对杭州... 今天 09:07
答 你好,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但是开发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才能减轻违约责任...
问 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多久可以出省 今天 08:04
答 你好。先住院治疗(同时等待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治疗结束等4-6个月,...
问 手机损伤不大这样需要让那个人 怎么赔偿 赔多少 今天 07:52
答 你好 一般参照实际损失,具体由双方协商处理
宁波地区
慈溪市律师案例
2021-04-130次
溪市。委托诉讼代理人:赏彩霞,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X,男,1985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永康市。原告陈XX与被告张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陈X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赏彩霞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X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陈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张X即时归还陈XX借款5000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张X承担。事实与理由:陈XX与张X系朋友关系。张X于2018年7月26日向陈XX借款30000元,并于同月30日出具借条一份。同年8月7日,张X又向陈XX借款20000元,并在前述借条上写明。后经陈XX催讨,张X至今尚未归还上述借款。现陈XX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本院,并请求如前。张X未作答辩。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陈XX诉称的事实一致,本院对此予以确认。以上事实由陈XX提供的借条一份、支付宝转账记录(当庭与陈XX手机核对无异)二份,以及当事人在庭审中的陈述等证据予以证明。本院认为,陈XX与张X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受法律?;?。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陈XX已履行交付借款的义务,因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张X应当在陈XX催讨后的合理期限内及时归还借款。现经催讨,张X至今未还借款50000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因双方未约定借款利率,亦未约定逾期利率,现陈XX主张按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综上,陈XX的诉请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张X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判决?!蹲罡呷嗣穹ㄔ汗赜谑视谩粗谢嗣窆埠凸穹ǖ洹凳奔湫ЯΦ娜舾晒娑ā返谝惶醯诙畹墓娑?,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蹲罡呷嗣穹ㄔ汗赜谏罄砻窦浣璐讣视梅扇舾晌侍獾墓娑ā罚?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张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归还陈XX借款50000元,并支付自2021年2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未清偿借款本金为基数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张X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许X辉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2021-03-290次
,1965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XXX市。原告陈某与被告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诉讼程序于2021年2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赏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方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陈某以被告方*国未归还借款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1.被告方某立即返还原告借款4000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本院以此查明事实如下:被告方某分别于2011年9月15日、2011年12月23日、2012年1月17日、2012年3月24日、2012年4月12日向原告陈某借款500000元、1000000元、500000元、1000000元、1000000元,合计4000000元。就上述借款,被告方*国向原告分别出具了借据,原告通过银行转账向被告交付了借款,双方口头约定借款利率为月息1分4厘。借款后,被告通过银行转账按约付息至2013年9月。之后,被告方某又陆续向原告汇款370000元,该款原告将其中的96000作为利息计收至2013年11月25日(其中的274000元在(2021)浙0282民初2108号案中作为利息收?。?。至今,被告尚欠借款本金4000000元。以上事实由原告提供的借据五份、银行交易流水三组以及原告在庭审中的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方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陈某借款40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履行期间)。案件受理费38800元,减半收取计19400元,由被告方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潘某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代书记员周某
2021-03-290次
,1987年2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同××柳*,系原告柳*儿子。委托诉讼代理人:赏彩霞,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苏*。委托诉讼代理人:任*。审理经过原告柳*与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0年2月18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柳*的委托代理人赏彩霞、张*,被告中国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任*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柳*起诉称,2018年12月,被告公司业务员多次向原告之子张*推荐被告公司的重疾险“百万全家桶”,张*询问业务员其母亲柳*做过胃部息肉手术能否投保,被告业务员明确告知可以投保。遂张*于2018年12月19日为其家庭购买了上述险种,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包括本案原告柳*。2019年8月7日,原告因身体不适就医,后被诊断为“疑似白血病”,2019年8月9日,张*向被告进行报案。2019年8月16日,原告被确诊为急性髓系白血病,在余姚市人民医院住院,并于同年8月19日转往浙江**医学院附属第*医院进一步住院治疗。后原告向被告主张理赔,被告以张*在投保时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赔付。综上,请求判决被告赔付原告保险金80080.79元并支付自2019年11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被告辩称被告中国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答辩称,原告在2018年投保时是通过手机进行投保,被告已经通过投保页面就被保险人在两年内是否住院,以及是否患有胃肠息肉等情况提出询问,如存在这些情况,在投保测评时是无法通过的。2019年10月9日,原告向被告索赔时,索赔单证里有一份浙江**附属医院的入院记录,既往史中写明被保险人柳*存在一年前胃镜下息肉切除的情况,因此被告认为该事实说明原告在投保时,没有按照投保行为的内容如实的勾选,未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原告向被告提出理赔申请后,被告与原告协商,在解除被告后续赔付义务的情况下赔付本次申请的理赔款项,原告表示拒绝。后被告向原告短信告知了拒赔决定。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认定,2018年12月19日,原告的儿子张*通过手机客户端向被告投保中高端住院医疗保险及中高端住院医疗保险附加医疗共享保额保险,被告经核保后同意承保,并出具了编号为AN1BBYY13818PAAAAA8R的保险单。该保险单约定的被保险人为包括本案原告在内的六人。保障内容为住院医疗(年免赔额10000元/人,100%给付)1000000元/人、住院医疗共享保险金1000000元。保险期间自2018年12月20日0时起至2019年12月20日0时止。等待期为30天。张*为此支付保费2299元?!吨泄?*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高端住院医疗保险条款》第十条约定,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等待期后因罹患疾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含)以上医院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原告因身体不适前往就医,被诊断为“疑似白血病”。2019年8月9日原告儿子张*向被告报案,报案号为ENIBP170191815991。2019年8月16日,*市人民医院检验报告单显示原告被诊断为急性髓系白血病。2019年8月19日、2019年10月6日两次入住浙江**附属第一医院就诊,该院的入院记录载明“1年前胃镜下息肉摘除”。原告住院期间共计花费医疗费用190685.49元,其中原告个人支付90080.79元。原告于2019年10月9日向被告提交《意外健康险理赔申请书》,要求被告向其赔付保险金。被告的工作人员就理赔事宜多次与张*沟通,告知因张*在投保时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将拒绝赔付保险金。2019年11月8日,被告向法院发送短信,内容为“您递交的被保险人柳*赔案(赔案号为VSHH1910096****、立案号为L3302812019000***)的保险理赔歉难给付,拒赔原因为未如实告知……”。2019年11月20日,被告接受了张*的续保申请,向张*出具了保险单号为ANIBBYYJ4919******3Q的保险单。该保险单显示的被投保人包括本案原告柳*在内。上述事实由原告提供的保险单、保险条款、检查报告单、出院记录、医疗费发票、短信,被告提交的索赔申请书、录音、入院记录及原、被告在庭审中的陈述予以证实。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投保人对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有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述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O辗崖实?,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本案被告为证明其已向投保人进行询问,向本院提交了被告工作人员在诉讼期间通过电子平台投保的流程截图,原告对此不予认可,本院认为被告提交的截图系诉讼时的保险投保流程,无法证明原告投保当时的询问事项。被告既未能证明其于投保时向投保人询问原告是否曾经接受过胃部息肉切除术,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胃部息肉术与案涉保险事故即原告患有急性髓系白血病具有因果关系。被告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曾接受胃部息肉切除术为由主张解除保险合同并无事实依据?!吨谢嗣窆埠凸O辗ā返谑醯谌罟娑?,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蹲罡呷嗣穹ㄔ汗赜谑视谩吨谢嗣窆埠凸O辗ā啡舾晌侍獾慕馐停ǘ返诎颂豕娑?,保险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直接以存在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为由拒绝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就拒绝赔偿事宜及保险合同存续另行达成一致的情况除外。被告称其工作人员曾电话通知投保人张*要求解除合同,但原告对此予以否认,被告未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本院对此难以采信。其在原告向其提交的索赔单证里获知原告曾接受胃部息肉摘除术,视为被告于当时知晓解除事由,但被告至今未向原告明确提出解除保险合同,在涉案保险合同到期后,又接受了原告的续保申请。综上,被告在未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下,拒绝赔付原告保险费用,于法无据。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被告因在原告申请后三十日内审核,并在达成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故被告至迟应于2019年11月18日向原告支付保险金,现被告迟延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一、被告中国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支付原告柳*保险金80080.79元,并支付自2019年11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欠付保险金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柳*其余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案件受理费1802元,减半收取901元,由被告中国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如义务人不履行本判决确定义务的,权利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拍卖、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依据情节限制义务人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征信机构,依法予以信用惩戒;对拒不履行的义务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等措施,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审判人员审判员陈*露裁判日期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书记员代书记员章*琳
慈溪市律师文集
2022-02
11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以下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吧。二、离婚后如何申请分割财产首先,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分割。一方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均等分割;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查看2022-02
11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罪立案标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二、本罪的违法犯罪事实认定情况(一)本罪的危险方法是该罪名客观方面的概括性表述,它不是一个具体的方法,而是指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以外的某一类危险方法的总称。(二)本罪的危险方法是指其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一样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性质,即同质性。现实中危险方法的表现形式多样,但其目的性确有不同。有的虽然表现形式相同,其目的性也会不同,如同样是用机动车撞人,有的是对特定的人员实施的,有的是对不特定人员实施的,二者在刑法中的罪名往往是不同的。(三)本罪的危险方法是指其具有社会危害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显著特征之一。现实中危险方法有很多,并不是所有的危险方法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如科学实验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但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实践中应当把危害性与危险性相区别。(四)本罪的危险方法是指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一样具有相当性的危险方法。所谓的相当性是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相当。对于未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程度的危险方法不能构成本罪。如在封闭空间私拉电网的行为与开放空间私拉电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有很大差别的。所以,判断是否属于本罪中的危险方法的标准就是看其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一)危险品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氧化剂,有毒物品,腐蚀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或与湿易燃物,易爆物等。
查看2021-11
16多久结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二、不予批捕的取保候审后的判刑是否严重?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第一,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第二,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第三,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因此,判刑是看你的案情。如果最终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过一般能取保也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下还有可能判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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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仟九百元办国卡有什么用处,到那里办。
共3条回复>>你好在吗…我是三个孩子的妈妈!最近在网上网上遇到了一个叫我的人XX一个...
共3条回复>>结婚两年半,有一个不到两岁的男孩,想离婚,南方各种刁难,怎么才能离
共1条回复>>我朋友在厨房工作,因个人过失引起火灾,造成22万左右的损失。最后,酒店...
共3条回复>>你好:我想知道前天晚上在龙华山嘴头被抓的女孩叫翟倩深圳的拘留所
共1条回复>>比如,一天班早上去上班下午不去加班不去算一天吗?
共3条回复>>精选知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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