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退休后谁承担医疗保险? 1小时前
答 <p> 一般到退休后,要累计缴纳医疗保险的费用满男满25年,女...
问 交警把车拖走了我们可以申请撤销立案私了吗 2小时前
答 你好,交通事故发生了,情况怎么样。
问 我遇到就是让人走错道造成对方死亡要成担那些责任 3小时前
答 你好,你是咨询交通事故死亡啊
问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报名了成都富士康正式工,而且不知道是谁报的名怎么办 今天 04:02
答 你好,目前遇到什么情况呢
问 这个山都修建了将近一年了,我这里不想让他修建这个在我家地里。我这里要怎... 今天 03:31
答 你好你可以起诉他要求赔偿的
问 现在派出所毛发检测毒,7个月时间能检测出来吗 今天 02:53
答 你好,我们需要你将事实告诉我们。
问 收取录用童工,童工工作一月之后,通过有工资拿吗? 今天 02:35
答 你好,使用童工违法,不发工资也是违法的。
? 还有20天就成年了诈骗1300不给监护人不管怎么办 46分钟前
答你好,你可以报警处理
? 我8月份去的公司8月底因病辞职,公司说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否则不给工资 49分钟前
答试用期不提前三天辞职可以拿到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
? 几名女性合计被骗数额达到3万以上的,请问我们应该报案还是起诉?应该怎么... 54分钟前
答可以报警或者起诉撤销婚姻登记,或者起诉离婚。主要根据欺骗能否认定。
? 单位可以对职工限期整改吗 58分钟前
答可根据合法有效的公司制度处罚
? 我老婆今天被房东打了怎么办 1小时前
答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 我驾驶小车在道路拐弯处因路上有积雪弯急路滑车驶出道路,道外是农田正长不... 1小时前
答发生交通事故后,都需要打电话报交警处理,因为只有交警才能划分责任。(简...
? 法定假日上班三倍工资是怎么算 1小时前
答过年法定节假日是初一、初二、初三这三天是三倍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问 在恋爱期间我莫名其妙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借了女朋友五百块分手了要求返还 昨天23:31
答 恋爱期间借的钱分手之后是需要还的。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
问 打篮球把别人手机弄烂了需要赔吗? 昨天23:04
答 你好,这是需要的。如果是你的原因造成的。
问 您好,当时注册的时候,没有注明认缴期限,是不是都在期限内 昨天22:38
答 认缴时间不一定是公司注册成立的时间的,一般由根据股东作出的约定予以确定...
问 60岁被辞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吗 昨天22:13
答 你好说一下你的问题情况2
问 在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报名了正式工,而且不知道中介是谁怎么办 昨天21:34
答 具体合同如何约定的
问 你好 你们公司在青白江吗? 昨天21:30
答 您好 可以简单陈述一下问题
问 我看过是有营业执照的,严重怀疑那个停车场没有营业执照,这种情况我可以打... 昨天20:45
答 你说的情况,是可以举报的
成都地区
崇州市律师案例
2021-07-270次
。办理后,因迟迟不能交房,当事人和委托人产生纠纷,要求中间人退还代办费用。案件办理流程:起诉—申请财产保全—退还—撤诉案件办理思路:合同有效:张某委托吴某办理申请重*市公租房手续,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两人了达成合意,且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但由于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当解除该合同,吴某应当退还因申请公租房向张某索要的费用。吴某主张已履行合同义务,但经查吴某所提供的资料均为造假,且合同的目的并没有实现,吴某拒绝退还款项,该案件代理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吴某的财产,其迫于压力退还了该款项后,张某方撤诉。主张合同违法:张某委托吴某申请公租房,但公租房代办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张某与吴某的委托合同因违法而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不存在,则吴某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退还给张某。吴某取得张某的钱财没有法律依据,损害了张某一方的利益,张某可以请求吴某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律师点评:本案的难点在于委托事项违法,能否主张返还合同款项。受理该案后,律师和重*市公租房管理局联系,了解公租房的申请政策和材料,后如实向重*市公租房管理局提供当事人的详细资料,后重*市公租房管理局撤销该已申请的公租房。在法律上,就产生了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受委托人应当返还合同款项。在诉讼过程中,因合同违法,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当事人存在很大的诉讼风险的。后在起诉后,第一时间查封了受委托人的财产,让受委托人迫于压力,主动返还了合同款项。本案得以庭外协商处理,也避免了当事人的风险。
2021-07-270次
不还,承诺抵押的房产也不见踪影,甚至对讨要还款的当事人恶语相向,当事人最后忍无可忍,将该男性朋友诉至法院。2019年7月,某男性以各种理由向某女士借款,并口头承诺以其自身名下一套房产抵押给某女士。后某女士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方式陆续支付给某男性共计十余万元,某男性向某女士出具借条,并载明所欠金额和承诺还款时间。到期后,某男性未归还借款,至今也未将约定的房产抵押给某女士。案件审理:一、因男方是当事人的暧昧对象,其借钱不还,可能将该借贷行为定义为赠予行为。律师认为,虽然某女士随与某男性以朋友关系保持着暧昧状态,但对方在2019年向当事人借款时口头承诺将自身名下的一套房产抵押给当事人。除此之外,2020年7月1日某男性向某女士出具了借条,而且在两人微信聊天记录中某女士多次向某男性提出还款请求,某男性也多次有还钱的意思表示。因此,可以主张两人不存在赠予。二、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借款合同,但某男性向某女士出具了借条,并载明所欠金额和承诺还款时间,双方达成了合意,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借贷关系。某女士当庭陈述,与某女士提供的一系列证据在案证实,且这些证据经法院审查能够相互印证。因此律师向法院提出某男性未按期偿还借款,构成了违约,其应当根据事实合同向当事人还款的请求。法院支持了该请求。律师点评:该案还应注意与诈骗的界限,诈骗是用虚构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从提供的证据来看,该案中某男性只是不停的找借口拖延还款,其并没有虚构事实,也没有隐瞒真相,该借贷行为是当事人基于对男方的特殊关系而发生,即使男方有欺骗当事人感情意思,但这不构成法律上的诈骗。因此该借贷行为是双方真实自愿且居于双方特殊的身份关系而发生,不构成诈骗。最后律师提醒大家,警惕因人情马虎随意的答应借款,借款后一定要书写规范的欠条,借条,防止其无效,后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2-08-130次
工作有异议,多次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提出诉求,但均未得到答复。2021年4月某日晚,社区主导在小区开展业委会成立议事规则的投票工作,P某来到现场后对议事规则提出异议要求社区工作人员现场答复,未果后双方发生争执。后社区书记赶到现场,与P某发生推搡致P某倒地,因围观群众较多,故推搡事件发生后,现场开始混乱,投票工作中止。110到达现场后,将P某等涉事人员带至派出所协调处理。3日后,公安机关以P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并将P某刑事拘留?!景盖榉治觥縋某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找到本辩护人,陈述了事发经过,展示了现场手机录像。我当时初步分析,从本案事实经过来看,无论是情节,还是危害后果,充其量算是一般违法行为,不会上升至刑事犯罪,认为之所以被刑拘,可能“刻意为之”,故作出逮捕可能性不大的判断,并让家属回去等办案机关通知“接人”。哪知半个月后,家属告知人已经被逮捕,随后家属委托本辩护人介入辩护工作?!厩鄣谋缁すぷ鳌勘景赋嗽诳词厮峒右扇薖某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外,最重要的工作放在审查起诉阶段,特别是阅卷工作和与检察机关交换法律意见,因为我始终认为本案不构成犯罪,不应当作刑事评价。不知是不是其他因素的影响,公诉机关坚持认为构成本罪,不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并移送人民法院起诉。一审中,辩护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无罪辩护,但法院最终未采纳辩护人意见,作出P某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刑事判决,判决刑期1年6个月。对于这个结果,辩护人有“意料之中”,但也有“出乎意料”,对于法院不采纳辩护人意见作出有罪判决属“意料之中”,因为其他因素太多。但判决1年6个月的刑期属“出乎意料”,量刑太重了!要知道,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后果的法定刑才有可能在1年6个月,而本案既无人伤,也无财损。于是,P某提出上诉,坚持认为无罪,辩护人也继续为二审做出庭准备并在庭审前与二审法院多次交换了意见,特别是针对指控证据中的瑕疵证据、证据链断裂、缺乏关键证据、证据相互矛盾等案件细节,经过辩护人的努力,二审法院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原审判决,同时二审法院还启动强制措施变更,为被告人P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立即释放了P某。此时,被告人P某已羁押1年多。下一步,本案将由原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再次审理本案,辩护人已将继续为P某作无罪辩护。
崇州市律师文集
2021-07
27卖流拍后,2019年8月12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带《康熙字典》前往香港,但未向海关申报,导致原属于原告的《康熙字典》一套(共六本)被海关机场没收。被告未将此事告知原告,并在2019年8月19日以欺诈的方式让原告与其继续委托合同,并向原告收取了保证金20,000元。2020年4月,原告找到被告要其退还《康熙字典》(共六本),被告才告知原告《康熙字典》已被双流海关机场没收。原告多次与被告商量赔偿事宜,但双方未达成一致。办案总结一、委托人与拍卖人签订合同,拍卖人有妥善保管委托人拍卖品的义务。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一项:如人为造成藏品损坏,遗失由乙方(被告)按照藏品的实际市场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允许甲方指定鉴定评估机构进行市场评估)。被告出境,从无申报通道通关,但经查验,被告携带的《康熙字典》并未向海关申报,经过鉴定,为一般文物,是明令禁止出境的。被告未申报,也未提供相关文物出境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被告构成了走私。因此,他存在过错,且属于人为遗失甲方(原告)藏品,应当按藏品实际市场价100%进行赔偿。二、因该藏品被没收,无法再判断其实际市场价,只能根据被告拍卖时的几次出价合理推定。在被告与原告2019年10月2日的聊天记录中提到:藏品《康熙字典》可参与加拿大私人推荐会且最低售价为5.5万加拿大币。根据2019年10月份加拿大币与人民币的汇率为5.38710:1,可换算该藏品的最低售价为人民币29.62905万元。在2019年10月6日的聊天记录中,得知原告的藏品《康熙字典》被出价5.2万加拿大币,换算成人民币为28.01292万元。此两次出价都高于原告与被告最初商定的保留价20万元人民币,对于保留价20万元,是拍卖公司与委托方协议达成的,是双方共同对这个藏品的最低价预估,双方都认可的价格所以原告请求被告赔偿最低保留价20万合情合理。三、被告与其继续订立合同,要求原告支付20,000元保证金是基于欺诈的行为订立的,被告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原告的藏品被没收,被告没有将真实情况告知原告,让原告误对藏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认知,并基于此错误认知与被告继续订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原告支付的20,000元保证金应当退还。
查看2021-04
27,出庭为其辩护。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认真听取了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在发表辩护意见之前,作为辩护律师我们首先对在这起事件中造成被害人的伤害表示深深地遗憾,现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对被告人量刑时参考:一、本案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的情节,恳请法院依法查明、认定,并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案发当日,本案被告人在报案后,在案发现场等候公安机关的到来,并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全面、主动的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据此,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依法判处缓刑。二、被告人及家属已向受害人支付医疗费用,请求法院依法查明、认定,并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已经支付给受害人医疗费用,以积极追求减轻社会影响的效果,且其积极赔偿的行为,也是其对自身责任的承担。对此,辩护人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三、本案被告人自愿认罪,且系初犯、偶犯,情节较轻微,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加之年事已高,请求法院院依法查明、认定,并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案发时,被告人因与被害人发生口角,情绪激动,属激情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同时,本案被告人在案发前并无案底,也无前科劣迹,案发后,被告人也表现出极大的惭愧和内疚,并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改表现,表明其主观恶性并不深,容易改造,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四、被害人存在过错等情节,应减轻被告人责任。事发时,因被告人与被害人相互争吵,抓扯,综合事发全程,被害人过错不可忽略,应减轻被告人的责任。综上可见,本案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当庭自愿认罪等法定及酌定的减轻、从轻、免除处罚的情节,辩护人恳请法院依据《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对于犯罪性质尚不严重,情节较轻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以及被告人认罪、悔罪,从宽处罚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敝娑?,对本案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上述辩护意见,请求合议庭合议时予以考虑。此致某某某人民法院辩护人:岳林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查看2022-08
13式实施,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3)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备米锩呤辗欠ㄕ褡?,其立法意义在于以之与寻衅滋事罪分离,以精准的打击催收非法债务类型的犯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列在《刑法》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排在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之后,作为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从立法的本意以及其条文排列的结构来看,是从寻衅滋事罪中分离出催收非法债务罪,那么两罪之间有哪些区别和联系呢?在司法实践中又如何进行法律适用呢?一、催收非法债务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和联系。两者从主体上、客体上均是一致的,即主体都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侵犯的客体均为社会公共秩序。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观方面中的犯意和客观表现。首先,虽然催收非法债务罪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均表现为直接故意,但其动机有所区别。催收非法债务罪的动机为催收非法债务,即明知是非法债务仍去催收,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动机表现形式较泛,如逞强好斗、耍威风,追求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等。其次,双方在客观表现上也存在区别,这也是区分两罪区别的重要辨识度之一。催收非法债务罪的客观表现采取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采取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方法,采取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方法,催收非法债务。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需要注意的是,催收非法债务罪中的“恐吓、跟踪、骚扰”与寻衅滋事罪中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有相同之处,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进行辨别。再次,两者的刑罚不同。催收非法债务罪的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期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二、鉴于非法债务罪和寻衅滋事罪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对此进行法律适用呢?笔者认为,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嫌疑人的主观动机,其主观动机的不同,直接影响案件的定性。其次,再考虑嫌疑人的客观表现。若嫌疑人的客观表现出现两者的竞合(比如恐吓他人),那么区别两者的重点在于通过判定支撑嫌疑人客观表现的动机来进行辨别,比如若是催收非法债务的,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若是追究精神刺激的,则构成寻衅滋事罪。三、律师辩护中的实践操作。笔者近期办理了一个寻衅滋事罪的刑事案件,个人认为该案件作为辩护律师就两者区别在实践中的运用来说,可以算一个辩护很成功的案例。D某一直从事高利放贷的“职业”,在放贷收贷过程中,存在多次纠集他人恐吓、辱骂、殴打、跟踪、骚扰的违法犯罪行为。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公诉机关以纠集他人多次(5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向法院移送起诉,并建议量刑6年半。辩护人查阅卷宗后,发现公诉机关起诉的这5次寻衅滋事行为中,有2次是有殴打他人的行为,还有3次仅有恐吓、骚扰的行为,故辩护人制定辩护方案为罪名变更的辩护,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判决被告人D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1年2个月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刑期2年6个月,相当于为被告人减轻刑罚4年。(为?;け桓嫒艘?,案例中的部分内容作了微调)本案系典型的两个罪名的主观动机和客观表现混同,即发生竞合的情形。作为辩护人一定要在案卷材料中找到两者之间的细节区别,予以区分,以制订出对嫌疑人更为有利的辩护方案。以上为笔者办案过程中的心得体会,不足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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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走路被撞的,问问应该要对方怎么赔偿,还有以后的赔偿要赔多长时间,我...
共3条回复>>我有一个工仔工作不小心受伤了,现在住在医院里!医生答应了!他拒绝出院,...
共3条回复>>你好:我这里有一批货款收不了,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共3条回复>>对方给我的车撞了,下车打我,我下车就跑了算逃逸吗,
共3条回复>>你好,我和淘宝店线下买了一部手机,货到付款,检查不允许开机,付款后发现...
共3条回复>>应该这样找园方谈赔偿事情. 想请律师帮忙谈判
共2条回复>>精选知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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