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在抖音什么被人家发评论诽谤我勾引人家老公,我该怎么解决,我已经结婚有... 08-12 14:50
答 如您遇到诽谤,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
问 你好,就是做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不给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办? 07-21 00:38
答 公司不配合的;劳动者或家属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问 你好,我想问一下,目前是在实习期,工作了7个月了,公司以工作不合格辞退... 07-12 10:43
答 你好,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问 84牟4月有调资表,84年4月至85年2月只有档案里写80年至85年在... 07-06 18:06
答 你好,工龄工资是根据不同的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工资福利制度来具体制定的,...
问 我小孩得八百元,隐瞒犯罪所得罪,小孩还是学生,这样小孩能取保候审吗 07-03 14:13
答 建议还是委托律师去会见,了解下具体的案件情况,并根据你家孩子的年龄,向...
问 我买到了三无产品的水杯 06-19 12:59
答 这种情况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问 你好,我想咨询如果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不租了想要回收房子,这可咋办 06-16 12:44
答 搜集有利证据通过起诉解决
? 我驾车正常行驶,途径一监控摄像头下,而后第一肇事者逃逸,请问我该付什么... 2分钟前
答发生交通事故后,都需要打电话报交警处理,因为只有交警才能划分责任。(简...
? 我没钱。我今年生病了,一直在家看病。已经好几个月了。我打电话给他们,没... 10分钟前
答您好,建议报警解决问题
? 我二叔在工厂上班期间 发现手脚无力 坐到在地 工厂没有管 导致... 16分钟前
答她申请工伤认定,做伤残等级鉴定
? 我没有参加朋友参加,去录口供,说错了地方,有什么事吗? 27分钟前
答最好去说明清楚,配合警方调查,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之前在济南历下区交了两个月的保险,后来辞职了,医??ㄒ裁话焱?。现在我要... 31分钟前
答您好,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跨行转账后冻结账户转账的钱会回来吗 42分钟前
答能否详细说明案情,方便解答
? 你好,我在农村通过村委会同时支付了3个兄弟批准的房子20万元。有村委会... 1小时前
答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问 如果不给发工资可以举报雇佣童工吗 06-13 00:15
答 劳动者讨薪可以进行投诉,投诉要找相应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并且投诉不同于...
问 电信诈骗案,只是得到五千的钱,这个罪要判多长时间呢? 06-09 12:46
答 主要看是一个人还是其他人;你的角色;是否退赃等来认定
问 在麻烦咨询下城镇共墙 06-07 23:28
答 你好 具体是什么问题呢
问 我和前妻离婚了,之后他买了一套房子,我的和孩子户口可以直接落到这个他婚... 06-06 13:02
答 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各地对户口政策有所差别
问 花呗逾期了1.2天之后还清了,还可以在支付宝上分期手机吗 06-02 06:21
答 手机分期没还后果严重,并且欠的款会一直存在,还会产生滞纳金。根据《合同...
问 请问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女儿不满15岁,跟你一个男生同样的年龄,怀... 05-26 11:55
答 接下来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孩子的去留问题
问 原单位班组解散,签字解除合同,现班组又出现,要求重新上岗,单位不同意怎... 05-25 05:24
答 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即按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澄迈县地区
澄迈县律师案例
2022-08-090次
事案件,曾被媒体专题报道,是当地具有典型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经过律师所作无罪辩护,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辩护过程:一、侦查阶段抓住机会针对性开展辩护工作,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2020年3月初,王五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其家属多次自行申请取保候审,但均被办案机关以案情重大为由拒绝。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及时向办案民警了解案情概要、向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经过多次的案情分析和充分的法律论证,律师认为:该案虽然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期十年以上,但是承办律师发现该案存在诸多关键疑点,只要取保候审的理由足够精准就仍具有成功取保的可能性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做百分之百的努力。承办律师当即将取保候审作为该案阶段性工作目标,并马上为争取取保候审工作制定了“三步走”的战术性辩护计划。因为案情重大,每一步的辩护工作都非常艰难,但是承办律师从未放弃任何一个机会,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运用专业法律知识积极与各办案机关沟通案情、交换观点、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律师的工作态度和辩护观点得到了办案机关的高度重视,终于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期限届满前的最后一刻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连夜为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二、审查起诉阶段初期在大量证据中抽丝剥茧,还原事实真相。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通过反复阅读卷宗、多次会见当事人、认真核实对比证据,二位律师在错综复杂的证据中逐渐还原出案件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审查起诉阶段中后期全面展开无罪辩护对于公安机关指控的诈骗事实及移送的证据材料,两位律师分别从指控事实、在案证据、法律规定等方面针对性地提出辩护意见,律师意见受到检察官重视,将该案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结束后,两位律师不仅对在案全部证据系统性提出相应意见,而且积极收集和提交有利证据,并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展开全面论证,得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观点结论,提出不起诉的辩护建议。四、检察机关最终依法决定不起诉经检察委员会讨论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决定对王五不起诉。历时两年多的辩护工作终于圆满结束,一方面得益于承办检察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与担当,另一方面承办律师的主动性、专业性的价值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结语本案系因商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交易关系错综复杂,张新华律师和宋子明律师通过其专业细致的辩护,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这对于当事人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他避免了近10年的牢狱之灾,十年囹圄对一个20多岁刚结婚生子的小伙子来说,必定会对他的工作、生活、前途、婚姻、家庭、孩子心理健康等带来重大变故。好在经过两年多的律师努力终见成效,生活还是他的生活,世界还是他的世界。
2022-08-030次
水县。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南某,女,,汉族,住甘肃省天水市。以上两再审申请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云某,北京某某(??冢┞墒κ挛袼墒?。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王某,女,,黎族,住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委托诉讼代理人:钟敏,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聂宇,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一审第三人:海南某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谑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某某,该公司总经理。再审申请人马某、南某因与被申请人王某及一审第三人海南某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谑兄屑度嗣穹ㄔ?2018)琼01民终47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马某、南某申请再审称,被申请人王某仅提供一份马某收到35万元的退款收条(该款系马某向王睛支付的购房定金15万元与预付房款20万元),某某某公司并未提供任何证据,申请人也未收到一审法院送达有关某某某公司提供的证据。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均凭被申请人与第三人单方面的口头陈述,且在申请人否认的情况下,作出与事实不符的事实认定,属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关于违反程序的问题。1、关于一审法院开庭程序违反规定的问题。一审庭审中书记员因申请人在庭审调查阶段指出其漏记了关于本案重要事实的陈述,当场生气,并拒绝记录。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庭审书记员拒绝记录,提前退出法庭。主审法官亦不予以制止或另行安排书记员记录,或另行安排第二次开庭。显然这不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原审书记员的行为无异于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关于该程序问题二审庭审中既不调查,也不认定,完全在回避该问题。2、关于第三人举证的问题。第三人在一审与二审中均未提交书面的证据,只是说在手机里有微信截图,内容是谈及申请人没有及时交齐贷款材料的事,以证明是申请人的原因造成2018年3月31日之前贷款没有办理成功。法官让双方看手机来质证,申请人认为其内容与证明目的无关联性。该三份微信截屏庭后第三人并未书面提交给一审法院,一审法院也无法送达给申请人。3、关于二审法院以未经在法庭上出示且未经质证的微信截屏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问题。二审法院依据上述微信截图内容,认定当事人达成了解除案涉合同并退款的口头协议。在一审与二审的庭审中,第三人并未提交相关证据,也未经质证,一审和二审庭审均无对上述情况的陈述与调查,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关于本案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问题。1、一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一是以微信截图来认定申请人不能按时补交材料导致第三人在约定的时间贷款未审批通过证据不足。二是对申请人应支付首付款40万元的时间认定错误。三是认定三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口头协议证据不足。一审法院仅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了退款收条为由认定双方达成解除合同、退款后互不追究的口头协议与事实不符。本案不是申请人不想买房,而是被申请人不想卖房。2、二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二审法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确认了一审查明的事实同样没有证据证明。关于各方责任分配的问题。根据案涉合同的约定,申请人只是配合第三人提供贷款审批材料以及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这些工作申请人按合同的约定都履行了,也准备了足够的购房资金(申请人如期支付了35万元,提供的银行流水单证明申请人有近l00万元的充足资金),怎么说是申请人违约?还达成什么三方口头协议?相反,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没有尽到合同的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合同关于责任分配的约定,第二条约定贷款及相关过户手续由第三人负责。第八条约定被申请人、第三人应在2018年4月1日前完成所有手续并交房。这些责任都是被申请人与第三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九项之规定,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撤销(2018)琼0105民初4070号民事判决和(2018)琼01民终4795号民事判決,发回重审或支持申请人一审的诉讼请求。王某提交意见称,本案不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的情形。第三人提交的微信记录,一审庭审时双方是看了手机的,经过了质证。从双方聊天内容看,双方同意退款并终止合同,没有主张谁违约。实际上是再审申请人没有及时支付首付的房款。本院经审查认为,各方当事人对解除案涉的《房屋买卖合同》均无异议,争议焦点在于王某是否违约,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马某、南某主张王某和某某某公司违反了《房屋买卖合同》第二条、第八条的约定,王某拒绝卖房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第二条约定,2018年3月31日前办理贷款及完成过户等手续,贷款及相关过户手续由某某某公司负责(马某、南某提供给某某某公司贷款手续后如银行不能放贷,某某某公司应在收到马某、南某贷款资料后3日内通知马某、南某)。待马某、南某申请贷款审批手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马某、南某支付首期购房款40万元。本案引发争议的原因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贷款手续没有办理完成,马某、南某也没有及时支付全部首期房款。而按照合同约定,贷款手续由某某某公司负责。从本案证据看,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贷款手续的责任不在王某一方。在王某不愿再卖房后,经三方协商,王某退还马某、南某已付的35万元,马某、南某给王某出具了收条。双方事实上已经终止了合同的履行,对违约问题双方也没有达成新的意见。因此,马某、南某主张王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没有事实依据。关于一审程序问题。虽然一审的庭审笔录没有详细记录辩论意见,对马某、南某一方的意见仅注明“详见书面代理词”,但庭审程序并没有省略辩论阶段,庭后马某、南某的代理律师也提交了书面的辩论意见,因此,一审并未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关于证据问题。某某某公司提供的微信截图,虽然未提交书面的材料,但在一审庭审时各方当事人在手机上已经看过并发表质证意见。综上所述,马某、南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九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马某、南某的再审申请。审判长梁永新审判员程序审判员唐林艳二○一九年十月十六日法官助理吴天鸿书记员王闻珠
2022-05-310次
)琼0107民初XXX号原告:XXX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武平,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春丽,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告XXX与被告上海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武平、陈春丽;被告公司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吴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原告X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在其运营的网站名称:XXX,网址:www.XXX.Fm,手机应用软件:xxxx、微信小程序:xxx中xxx长篇小说的音频文本。2、判令被告立即赔偿原告XXX经济损失xxxx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xx万元,共计xxx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认为,涉案小说《XXXX》在对主题思想、故事情节等的表达上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属于小说类型的文字作品,依据该作品的合法出版物上的作者署名以及该作品的出版合同即《图书出版合同》等事实,可以认定原告系该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原告有权提起本案诉讼。涉案“XXXX”平台(包括“XXXX”网站、“XXXX”APP、微信小程序“XXXX”)上的涉案有声读物《XXXX》与涉案作品的内容一致,属于对涉案作品的声音演播内容所制作的录音制品。被告通过涉案“XXXX”平台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有声读物,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得该有声读物,该行为应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可知,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被告提供涉案作品的有声读物的行为如果未取得著作权人即原告的许可,则构成侵害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现被告提供其与北京XXXX公司签订的《版权许可使用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作为其使用涉案有声读物的授权依据,根据本院查明的事实,根据《数字作品合作合同》及合同终止声明,原告将涉案作品的数字化版使用权、数字化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以独家的形式授予北京XXXX公司,授权期限为双方签字之日(20XX年X月X日)起X年,原告也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告知北京XXXX公司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约。故原告授权北京XXXX公司期限截止至20XX年X月X日。因此,北京XXXX公司有权转授权他人使用涉案有声读物,但使用期限受到上述授权期限的限制,即截止于20XX年X月X日。北京XXXX公司对被告进行转授权,也应受到上述授权期限的约束,由于被告在20XX年XX月XX日还在使用涉案有声读物,而该日期已超过原告对北京XXXX公司的授权期限,无论北京XXXX公司与被告之间的授权期限是否到期,被告的使用行为也超过原告的许可的期限,因此,被告构成侵害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关于已经取得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抗辩主张,本院不予支持。故被告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谏姘赣猩廖镆炎飨孪叽?,故原告主张停止侵权,删除涉案有声读物的诉请已实现,本院不再处理。关于赔偿数额,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被告侵权的违法所得,本院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并结合国家有关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的规定,依法酌定赔偿数额为XXXXX:1.被告作为专业提供有声读物收听等服务的平台经营者,在获得授权时应当履行合理注意义务,认真审查授权人所作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是原始著作权人的授权文件,故被告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有权对其进行转授权的期限,有条件、有能力发现所获授权已超出原告许可的期限。因此,被告疏于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具有主观过错。鉴于被告行为在形式上毕竟有授权依据,并非直接恶意使用,故过错程度相对较轻。2.被告使用的是涉案作品的有声读物而非文字作品本身,该有声读物并非原告制作,侵权行为对原告造成的损害相对较轻;3.涉案作品字数达28万,有声读物达41集,时长13个多小时,具有一定的长度,原告具有一定知名度4.原告就同一涉案作品类似纠纷针对不同主体提起多起诉讼,部分主体授权来源相同,案件的赔偿数额应纳入本案考量。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判决如下:一、限被告上海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XX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共计XXXXX元;二、驳回原告XX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X元,由原告XXX负担XX元,被告上海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XXXX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吨谢嗣窆埠凸魅ǚā返谒氖奶醯诙畋恍砜扇烁粗?、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蹲罡呷嗣穹ㄔ汗赜谏罄砬趾π畔⑼绱ト袷戮婪装讣视梅扇舾晌侍獾墓娑ā返谌跬缬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通过上传到网络服务器、设置共享文件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软件等方式,将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实施了前款规定的提供行为?!吨谢嗣窆埠凸袷滤咚戏ā返诹咛醯谝豢畹笔氯硕宰约禾岢龅闹髡?,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澄迈县律师文集
2006-12
19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马全义死刑,剥夺争执权利终身,并处罚金4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53.4万余元。2006年5月中旬,马全义推销塑料包装袋时,与朝阳区一超市的陈某谈成一笔生意。后来送货时,陈某嫌质量不好没收,马全义因此受到一定损失。同年6月上旬,双方又谈成一笔生意,但马全义方的塑料厂没给他做。当月23日,马全义和妻子吵架后,心里特别生气,想到和超市做生意被退货,便起意报复。当日14时许,马全义携尖刀进入北京市朝阳区一超市办公室内,乘陈某熟睡之机,持刀猛刺陈某颈、胸腹部、背部等处数十刀,致陈某死亡。马全义将屋内陈的1.6万余元及移动电话等物品盗走。2006年6月26日,马全义在福建省厦门市火车站被巡警查获归案。
查看2006-08
102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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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可以股权出资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吗,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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