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邻居之间因为房沿滴水问题,对方没有任何理由,来我家门口骂街,应该怎么处... 1小时前
答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报警处理。
问 您好!请问公司给的就业协议书没盖章的有法律效益吗 今天 00:31
答 你好,不是必须的,具体看是否有签名或盖章
问 交易平台的冻结资金,说让充值相同额度才能解冻 昨天19:42
答 你好,注意警惕诈骗,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骗局。
问 我是代理商,有人未在我授权的情况下售卖过期产品并造假,还在朋友圈造谣我... 昨天15:18
答 我是代理商,有人未在我授权的情况下售卖过期产品并造假,还在朋友圈造谣我...
问 在村里工地干活,回来路上摔倒了,单位会负责吗? 昨天13:52
答 你好,具体要看是否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
问 能打电话吗我想打电话咨询 昨天 04:03
答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问 我在捷信贷了9000块钱,说到当地综合办调取我的档案是真的吗,我没有接... 前天 11:53
答 你好,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
? 我跟前夫离婚后!我不需要出抚养费!然后现在男方在银行欠款不还!我可不可... 6分钟前
答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 我今天去给两个孩子入户口说超生要交三万多才能办有这事吗 26分钟前
答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 盗窃1500,还了一半钱,现在被逮捕要关多久 1小时前
答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分析的
? 扶养权变更到哪里办,不在同一个城市 2小时前
答你好,可以起诉维权
? 你好,我姓钟酒店服务圆,之前来店应聘时候是9个半小时,现在店里改了时间... 2小时前
答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你好,我买的店漏水了,开业商一直拖着 2小时前
答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 挂靠注册地址的公司,存在什么风险?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2小时前
答你好,为什么备案?详细说明你的问题
问 公安局让我签订了法律风险告知书,然后建了个档建档的时候只输入了指纹和三... 前天 13:49
答 你好,什么案件详细讲下
问 我开着小手扶拖拉机由东往西和半挂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08-10 13:27
答 你好,主要看谁严重违法交通规则,责任会比较重。
问 你好 合同上只盖骑缝章有效吗 08-10 04:31
答 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且是双方意思表示自由、真实即可,有双方当...
问 我前几天去水上乐园玩。地面也特别湿,摔了一下导致骶骨骨裂,现在水上乐园... 08-10 00:03
答 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问 因为更衣室没有拖鞋地面也特别湿,摔了一下,导致骸骨骨裂,现在水上乐园人... 08-09 17:57
答 你要留电话 啊 不留电话我怎么联系你
问 因为更衣室没有拖鞋地面也特别湿,摔了一下,导致骶骨骨裂,现在水上乐园人... 08-09 17:47
答 你要留电话 啊 不留电话我怎么联系你
问 被冻结了工资卡,解冻前一定要还钱吗? 08-09 17:37
答 一般情况是的,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平顶山地区
宝丰县律师案例
2021-02-190次
8审判人:王民克、张莹原网文书案情特征词:查封防护措施废物赔偿损失劳动报酬从犯免除处罚配套周转免予刑事处罚引用法条展开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甄xx,男,1971年3月2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中共党员,住河南省汝州市,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9年4月11日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5月17日经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分局执行逮捕。辩护人刘耀武,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刘xx,男,1964年5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住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于2019年4月28日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5月17日经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分局执行逮捕。辩护人王石磊,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谷xx,男,1977年5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住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因涉嫌污染环境罪,于2019年4月28日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5月17日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分局取保候审,于2019年6月21日被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于2019年10月22日被本院取保候审。辩护人熊克珍,河南应国律师事务所律师。诉讼记录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以平湛检一部刑诉(2019)97号起诉书及平湛检一部刑变诉[2019]3号向本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甄xx、刘xx、谷xx犯污染环境罪。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武文斌、张振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甄xx及其辩护人刘耀武、被告人刘xx及其辩护人王石磊、被告人谷xx及其辩护人熊克珍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案件基本情况时间线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14日,被告人甄xx在未按国家规定办理任何环保手续,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未建设配套水污染和酸雾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的情况下,租用我市湛河区xx乡杨西村白龟山水库坝下原xx机械厂院,非法开设电镀加工厂对机械配件进行镀铬加工。被告人刘xx自该厂设立受甄xx雇佣,进入该厂负责对机械配件进行镀铬加工;被告人谷xx从2019年2月受甄xx雇佣,进入该厂跟随刘xx边学习镀铬技术边进行操作生产。在对机械配件镀铬加工的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所产生的废水直接贱洒、溢流到镀铬池外,所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并通过私设的水管将废水直接排放至外环境。2019年3月14日,平顶山市湛河区环保局对该电镀厂进行检查并查封。经郑州市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该非法电镀厂母液槽、水洗槽和酸洗槽中的废水,总铬、铬(六价)含量,厂区车间内和厂区围墙内外土壤中铬(六价)含量均为严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经河南中环信环??萍脊煞萦邢薰鞠殖〔饬亢捅?,该非法电镀厂含铬(六价铬)废槽液约74吨,固体危废约11吨,所需处理费用1462500元,现场技术服务费用188200元。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甄xx伙同刘xx、谷xx未按国家规定办理任何环保手续,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未建设配套水污染和酸雾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从事电镀铬加工,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环境污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xx、谷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蛘呙獬Ψ?。被告人甄xx认为:检测公司采样不规范;自己的工厂也做了一定的防护措施,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公诉机关指控的处置费用过高,愿意尽自己的努力赔偿损失。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甄xx构成污染环境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中,甄xx没有污染环境的主观故意,其仅仅系无证生产,生产时间较短,现场勘验检验笔录不符合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应当予以排除;如果法院最终认定甄xx构成污染环境罪,因甄xx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一直表现良好,主观恶性较小,家属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举债积极筹措资金,愿意对涉案的危险废物做无害化处理,愿意积极消除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建议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被告人刘xx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无异议,认罪认罚。辩护人认为:对公诉机关指控刘xx犯污染环境罪的罪名没有异议;被告人刘xx具有自首情节,又系从犯,情节较轻;刘xx只是为有打一份工获取劳动报酬,此次犯罪属初犯,偶犯;刘xx愿意在自己能力和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综上建议对刘xx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谷xx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无异议,认罪认罚。辩护人认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谷xx犯污染环境罪无异议;谷xx的主观罪过较轻,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且具有自首情节,建议法庭给谷xx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14日,被告人甄xx在未按国家规定办理任何环保手续、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未建设配套水污染和酸雾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的情况下,租用平顶山市湛河区xx乡杨西村白龟山水库坝下原xx机械厂院,非法开设电镀加工厂对机械配件进行镀铬加工。被告人刘xx自该厂设立受甄xx雇佣,进入该厂负责对机械配件进行镀铬加工;被告人谷xx从2019年2月受甄xx雇佣,进入该厂跟随刘xx边学习镀铬技术边进行操作生产。刘xx、谷xx等人在对机械配件镀铬加工的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所产生的废水直接贱洒、溢流到镀铬池外,所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并通过私设的水管将废水直接排放至外环境。2019年3月14日,平顶山市湛河区环保局对该电镀厂进行检查并查封。经郑州市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该非法电镀厂母液槽、水洗槽和酸洗槽中的废水,总铬、铬(六价)含量,厂区车间内和厂区围墙内外土壤中铬(六价)含量均为严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另查明,2019年4月11日,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分局民警电话通知甄xx到案接受讯问;2019年4月28日,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分局民警电话通知刘xx、谷xx到案接受讯问。2020年5月15日,甄xx、刘xx、谷xx分别自愿赔偿废物处置费7万元、5万元、3万元。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甄xx、刘xx、谷xx的户籍证明、到案经过、前科证明、扣押物品清单、现场照片、电费结算清单、零部件工序周转验收单、笔记本复印件、租赁协议等书证;证人岳刚亮、杨某、孙某、刘某、李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甄xx、刘xx、谷xx的供述与辩解;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南中环信环??萍脊煞萦邢薰镜募觳獗ǜ婕按矸桨?、中析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及说明;辨认笔录、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以上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实,且已经当庭质证,合法有效,本院予以采纳。裁判分析过程本院认为,被告人甄xx伙同刘xx、谷xx未按国家规定办理任何环保手续,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未建设配套水污染和酸雾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从事电镀铬加工,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因本案所涉的废物、废液等尚未处置,公诉机关提供的公诉机关提供的河南中环信环??萍脊煞萦邢薰尽墩亢忧鴛x乡杨西村无名电镀厂酸碱废液处理方案及报价》不足以证明本案所涉废物、废液的最终处理费用,故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本院不予支持。甄更为、刘xx、谷xx经办案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系自首,本院予以从轻处罚;刘xx、谷xx受甄xx雇佣从事镀铬等加工工作,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本院予以从轻处罚;甄xx、刘xx、谷xx自愿赔偿废物处置费用,本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各辩护人辨称意见与庭审查明事实相符部分,本院予以采纳。经本院委托调查评估,刘xx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根据被告人甄xx、刘xx、谷xx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判决如下:判决结果一、被告人甄xx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二、被告人刘xx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实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三、被告人谷xx犯污染环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文尾审判长王民克审判员张莹人民陪审员王淑华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王琪附件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蛘呙獬Ψ?。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盒炭佳槠谙?,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蹲罡呷嗣穹ㄔ汗赜谑视谩粗谢嗣窆埠凸淌滤咚戏ā档慕馐汀返诙偎氖惶醯谝豢畹冢ㄎ澹┫疃缘谝簧蠊景讣?,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五)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
2021-02-190次
文书案情特征词:书证传销组织退赔漏罪数罪并罚证人证言数额巨大经济损失转账从轻处罚引用法条展开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xx,女,1990年10月8日出生于福建省大田县,汉族,中专文化,无业,住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因犯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于2018年12月26日被本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六万五千元。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9年10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1日被执行逮捕。辩护人刘耀武,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律师。诉讼记录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平卫检一部刑诉(2020)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xx犯诈骗罪,于2020年3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4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洪伟出庭支持公诉,陈xx及其辩护人刘耀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案件基本情况时间线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9月份被告人陈xx为谋求传销利益,假冒传销人员原某1女朋友在济源市井克镇原某1家与原某1父亲原某2等见面,当天陈xx和原某1以去扬州为由返回平顶山市。后陈xx以订婚、租房子、做生意为由,分多次向原某2打电话索要现金52000余元,原某2分多次通过银行转账给原某1现金共52000余元,赃款取现逐级上交传销犯罪集团组织。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供有证人证言、书证、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xx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请求依法判处。本案系陈xx属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发现的漏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陈xx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辩称自己的诈骗数额应为18800余元。其辩护人辩称:1.陈xx参与诈骗金额应为18800余元。2.陈xx认罪悔罪,且该罪系漏罪,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份,被告人陈xx采用假冒原某1女朋友的方式窜至位于河南省济源市井克镇原某1家中,当天陈xx和原某1以去扬州为由返回平顶山市。后陈xx与原某1预谋后,多次以订婚、租房子、做生意等理由,分多次向原某2打电话骗取现金。原某2分多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原某1转账共52000元,赃款取现后逐级上交传销犯罪集团组织。案发后赃款未返还。上述事实,被告人陈xx均当庭供认不讳,其供述作案的时间、地点、情节与证人徐某、原某1的证述、被害人原某2的陈述相一致,且有平顶山市公安局东安路分局出具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情况说明、辨认笔录、被害人银行流水,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豫0403刑初339号刑事判决书等证据证实,亦有陈xx的户籍证明等在卷佐证,足以认定本案事实。裁判分析过程本院认为,被告人陈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合法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采纳。陈xx及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的犯罪数额应以被告人具体参与实施的行为认定应为18800余元,经查,在本案中,陈xx及传销组织的其他成员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积极实施骗取钱财,虽完整的诈骗行为该被告人未全部参与,但作为诈骗犯罪的整个过程来说,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后期的骗取钱财也是基于前期陈xx冒充原某1女友与原某2见面产生的信任基础,原某2做出的财产处分,是诈骗行为的继续。故对该辩解不予支持。陈xx曾因犯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于2018年12月26被本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六万五千元。公诉机关指控陈xx犯诈骗罪,属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其他罪没有判决,属漏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应当数罪并罚。陈xx在公安机关和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判决结果一、被告人陈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与前罪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六万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八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2日起至2035年1月1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陈xx退赔原某2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二千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文尾审判长张峰人民陪审员刘文英人民陪审员段延鹏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书记员尹丽珍附件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021-02-190次
判人:齐晓旭、高磊原网文书案情特征词:出租车殴打车辆修理费护理费营养费行政拘留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出租引用法条展开当事人信息履行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确定义务告知书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以下统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义务人必须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义务人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并视情节轻重对不自动履行的义务人给予如下处罚:一、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支付迟延履行金;(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三、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四、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五、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上国家征信网,限制高消费,被相关媒体曝光等,个人声誉受损,在经商办企业、个人就业、金融贷款、出入境、子女上学、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零六条、五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第一、七、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特此告知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豫0411民初3129号原告:徐xx,男,1973年7月8日出生。原告:张xx(系徐xx妻子),女,1976年6月6日出生。被告:闻xx,男,1972年6月12日出生。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耀武,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xx,男,1985年4月2日出生。被告:梁xx,男,1983年11月12日出生。诉讼记录原告徐xx、张xx与被告闻xx、张xx、梁xx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xx、张xx,被告闻xx及其委托代理人刘耀武及被告梁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xx经本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案件基本情况时间线徐xx、张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闻xx、张xx、梁xx支付医疗费2175.8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50元、误工费1368.09元、护理费908.55元、营养费90元、交通费90元、车辆修理费4909元、车辆停运损失费10800元合计20791.45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闻xx、张xx、梁xx共同负担。事实与理由:2017年10月21日15时许,徐xx驾驶豫D×××**号出租车行至平顶山市××小区门口北边时,因行车问题与闻xx发生争吵,闻xx纠集张xx、梁xx等人对徐xx进行殴打,并打砸徐xx驾驶张xx的出租车车辆受损。该事件发生后,徐xx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2中心医院(现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xx医院)住院治疗。该事件经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分局调查并主持调解,因此事件的民事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该分局对闻xx的违法行为作出平公姚(治)行罚决字[2017]101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闻xx行政拘留五日。现徐xx、张xx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闻xx辩称,1、因徐xx驾驶的出租车行车问题影响到工地施工,闻xx在劝阻徐xx离开施工现场时,仅与徐xx发生争执、撕扯并未对徐xx进行殴打,更不存在聚集他人对出租车进行打砸的行为,徐xx所受的人身损害与闻xx没有关系;2、至于徐xx、张xx在诉状中提出出租车的修理费及停运损失费也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法庭应驳回徐xx、张xx对闻xx的起诉。梁xx辩称,徐xx、张xx所诉的事件内容不属实,当时梁xx没在现场,没有对徐xx进行殴打,亦没有发生过任何肢体接触,所以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张xx未到庭,亦未答辩。徐xx、张xx围绕其诉讼请求向法院提交了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分局平公姚(治)行罚决字[2017]101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车辆价格认定结论书、修车发票、汽车保养维修清单、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2中心医院门诊收费及住院收费的票据、入院证、出院证、诊断证明、病历、平顶山市xx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证明、挂靠证明、豫D×××**号出租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徐xx驾驶证、出租车驾驶资格证、结婚证、赔偿清单和本院依职权调取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分局对目击人郭某、涉案人徐xx、闻xx、梁xx的询问笔录及各方当事人的当庭陈述等证据在卷证实。相关证据已在庭审出示,并经质证、认证,经审查证据之间互相印证,具有证明效力,可以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徐xx与张xx系夫妻关系。豫D×××**号出租客运车(以下简称出租车)实际所有人为张xx,徐xx具有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书且系该车辆的一名司机,该车辆登记在平顶山市xx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名下从事客运业务。2017年10月21日15时许,徐xx驾驶豫D×××**号出租车行至平顶山市××小区门口北边时,因行车问题与该小区负责协调工地施工的人员闻xx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撕扯。在厮扯过程中,徐xx的右脸及左肩部被闻xx殴打致伤。之后,徐xx入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2中心医院接受治疗时,其受伤的伤情被诊断为:多发软组织挫伤。徐xx住院治疗9天,于2017年10月31日出院,共支付医疗费等费用计1766.31元,出院医嘱为不适随诊。出院后,因病情的需要,徐xx于2017年12月11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2中心医院门诊进行检查,支付检查费409.50元,该医院出具的门诊收费票据中明确载明医保类型为地方医保。2017年12月20日,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分局对该治安行政案件作出平公姚(治)行罚决字[2017]101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闻xx殴打徐xx致伤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但该分局对此事件调查后未对张xx、梁xx作出任何处理。另查,徐xx生于1973年7月8日,非农业户口,其受伤前一直从事出租车客运业务。又查,在庭审最后陈述意见中,徐xx明确表示要求闻xx赔偿因其殴打本人受伤住院产生的各项损失计5991元;张xx明确表示撤回要求闻xx、张xx、梁xx赔偿车辆修理费、车辆停运费等损失的诉请,待相关证据收集充足后另行起诉。裁判分析过程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侵害公民身体并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闻xx因徐xx驾驶出租车行车问题,双方发生争吵。在继而发展到相互厮扯中徐xx被闻xx殴打致伤,闻xx的行为侵犯徐xx的身体健康权。同时,公安机关也对闻xx的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因此,闻xx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闻xx在庭审中称其仅与徐xx发生争执、撕扯并未对徐xx进行殴打,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认定。张xx系徐xx驾驶豫D×××**号出租车的实际所有人在庭审中主张闻xx、张xx、梁xx赔偿车辆修理费、车辆停运费等损失,因其未能提供相关充足的证据证实闻xx、张xx、梁xx三人对上述的出租车辆实施侵权行为及出租车辆受损与闻xx、张xx、梁xx三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且其已明确表示撤回要求闻xx、张xx、梁xx赔偿车辆修理费、车辆停运费等损失的诉请。故对张xx主张闻xx、张xx、梁xx三人赔偿车辆修理费、车辆停运费等损失的诉请,本院暂不予处理。待有新的证据后,可另行起诉。根据徐xx的诉请及庭审最后陈述意见和本院查明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徐xx因本次事件受伤造成的损失核定如下:1、医疗费,徐xx主张赔偿2175.81元,有其提供的医院开具门诊及住院正式票据为凭,但应扣除地方医保(检查费)409.50元,医疗费应为1766.31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徐xx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2中心医院实际住院9天,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参照河南省内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每人每天50元,即住院9天×50元/天=450元。3、误工费,徐xx系具有出租汽车资格的一名驾驶员,受伤前一直从事客运业务,受伤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2中心医院接受治疗9天,且在庭审中其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故本院认为对徐xx误工损失可参照2019年度河南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1455元/年计算,即61455元/年÷365天/年×9天=1515.33元。但徐xx诉请的误工费1368.09元未超过此计算数额标准,予以认可。4、护理费,徐xx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2中心医院实际住院为9天,因其未提供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也没有医疗机构的明确意见,故护理人员按一人为宜。并结合徐xx的伤情及参照2019年度河南省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39522元/年为基数计算护理费较为合适,即39522元/年÷365天/年×9天=974.52元。但徐xx诉请的护理费908.55元未超过此计算数额标准,予以认可。5、徐xx住院治疗期间,应获得营养费赔偿,营养费以每天20元计算较为适当,即住院9天×20元/人=180元,但徐xx诉请的营养费90元未超过此计算数额标准,予以认可。6、徐xx主张交通费90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定。综上,闻xx应向徐xx赔偿损失计4672.95元。对徐xx诉请过高的部分,因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本院均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判决结果一、闻xx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徐xx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4672.95元;二、驳回徐xx、张xx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0元,由徐xx、张xx负担270元;闻xx负担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尾审判长齐晓旭审判员高磊人民陪审员魏三星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书记员王晶晶附件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示、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罱鸲?,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罱鸲?,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六条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五百一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第七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东风路东段1号邮编:467000
宝丰县律师文集
2021-08
12呢?一、合同无效的种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属于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或者是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到了国家的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用合法的形式隐瞒了非法的目的;损害到了社会公共的利益;违反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如果签订的合同是违反了上述规定的,则证明合同是无效的。二、无效合同的认定(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三、无效合同与效力未定合同的区别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效力待定不仅?;とɡ说睦?,而且兼顾了相对人的利益。而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所以是自始无效的,不能经过任何人的追认而生效、无效合同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是它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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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是很清楚了,所以买车没签合同可以起诉欺诈吗?一、买车没签合同可以起诉欺诈吗1、若车辆购自正规4S店,可通过网络搜索并拨打其总部服务,反映其在购车合同、贷款合同及收费方面的问题;若购自3S店或其他授权售卖点,那么可查找其授权方,向授权方反映上述问题;若非以上地点,则可向其实际管理方反映问题。2、以上问题也可向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反映,并申请其协调处理,但周期可能略长。3、您的车辆、您的车款支付记录、销售人员与您的沟通记录都可作为维权证据。4、若您的权益最终还是无法获得维护,您可选择提起诉讼。二、买车交定金未签订合同定金可以退吗(一)一般情况定金不能退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当事人一方违约,违约方是缴纳定金的,定金不退;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二)一定条件下可退定金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其次,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梢园讯喑龅牟糠旨劭钔嘶?。三、定金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定金具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定金是通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交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履行合同与否与该金钱或其他替代物的得失挂钩,从而促成当事人信守诺言,认真履行合同,这就决定了定金具有担保的功能;(二)只要发生一方接受另一方定金的事实,就可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因而该种定金又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三)给付定金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因而该种定金又具有违约定金的性质。一般来说,这个不是属于一个欺诈罪的,但是可以进行法律诉讼的维权,但是其实之前双方可以去进行沟通的,如果沟通无效可以进行诉讼的,这样大家就进行自我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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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底,很多人都有职业病,今天我们要讲述的问题和职业病有关,但是却和前面不一样。因为这个病是真的病。下面和大家讨论的问题是工伤认定申请要什么手续。一、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二、关于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针对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应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以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2%-2%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三、工伤认定申请要什么手续⑴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⑵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因为工伤的是有一定标准的,不是所有的伤都叫做工伤,工伤的认定也是需要当事人自行申请的,以及证明相应的劳务关系?;挂喙匾搅浦っ?。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工伤认定申请要什么手续以及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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